新京报讯(记者 魏帅)新京报记者11月19日从天眼查了解到,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666.8万元。此前,银隆新能源在今年1月份被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12月5日,银隆新能源与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即将开庭。12月13日,银隆新能源还将有两项买卖合同纠纷同日开庭,原告分别是佛山市三水富之基线束有限公司和珠海市联荣机电有限公司。


据了解,2018年1月,银隆被爆拖欠供应商货款,此外,位于邯郸武安的汽车产业园、成都市银隆新能源的整车厂和天津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也纷纷被爆出停工、产品积压等问题。


2018年7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裁定,对南京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的新能源(产业园)商用车不动产项目进行查封。


新京报记者 魏帅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