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20世纪90年代生于北京,独立音乐人、诗人、导演、演员、主持人,近代史研究者。


《你是我的第五百零一次颤抖》
作者:大卫
版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17年5月


尼克·凯夫(Nick Cave),“坏种子”乐队主唱,澳大利亚著名摇滚艺人、词曲作者、诗人,同时还是演员、编剧。


《呕吐袋之歌》
作者:尼克·凯夫
版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17年7月

  大卫

  我不愿被视为谁的同代人

  2010年的一天,崔健戴着帽子混在喧闹的人群中,听一个年轻人说唱。唱毕,崔健走过去拍拍年轻人的肩膀说,你刚才太牛了。然后请他去吧台喝东西。点完东西,年轻人才看清这“奇怪的大叔”是谁。做彼此介绍时,他尽管内心早已沸腾,仍装作很酷的样子,说:你好,我叫大卫。

  大卫初中时开始喜欢崔健。当时,他的一个梦想是在舞台上和崔健一起唱《混子》,没想几年之后梦想成真,地点在北京工人体育场。两个相差近30岁的歌手在舞台上合作,又有代际之间对话的意味,不可避免让人想到“传承”这个词。

  音乐是大卫表达方式的其中之一,也是最早接触的。在他小时候,朋友给他介绍了黑人音乐,虽然听不懂,但喜欢,之后,“音乐”就成了他的话语。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作为一个音乐创作者,歌词是表达自己的重要方式。然而,到了18岁,大卫意识到一个问题:觉得自己的词写得特别肤浅。于是,不得不寻找不肤浅的东西。与“歌”联系紧密的不肤浅的东西,很容易让人想到“诗”。

  “对我写歌最有帮助的应该是诗歌,因为诗歌是带有节奏性的,带有韵律的,这可能对我写歌有帮助。我开始大量读诗,读着读着就进入一个新的世界,我发现居然还有这么神奇的一种表达方式,这么寥寥的几个字就能创造出这么一个伟大的空间,甚至创造时间,我被这种感觉给吸引住了。我就尝试,自己可不可以就用几个字创造一个新的空间,一个新的时间,让这个已有的世界置于其中,我一直在尝试,各种诗歌都看,各种类型的诗歌我也去写。”

  说上面这段话时,他的眼神和语气很锐利,也很坦诚。他坐在那里,头戴黑色礼帽,白衬衫外套着黑色马甲,黑领带夹在其间,被抻得很直。新诗集《你是我的第五百零一次颤抖》的勒口上介绍说,他生于20世纪90年代,也就是通常所说的“90后”。他不喜欢被这么叫,但他的脸还是暴露了这一点。一张年轻人的脸。在这张脸上,有较为浓密的络腮胡。这些胡须似乎跟他的思想成正比,成熟,甚至老到。

  集子中每首诗都不长,有的几个字组成的一句话就是一首。但像大卫本人所说,其实整本诗集可以被看作一首诗,由501次“颤抖”组成。第341次是这样:

  我不愿意

  被视为

  谁的同代人

  这是对自我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明确声明,这一声明中包含着“自由”的含义。这是大卫对群体性束缚的态度,也是他对个人的信仰的表现。“我希望所有我的荣耀,所有我的屈辱都是属于我个人的。”他说,“我的历史就是我的,我的罪也是我的,我的欲望也是我的,这些都是我的。这些不是90后的,不是歌手、导演的,不是中国人的,这些就是我的。”说这些话时,他的眼神再次锐利起来。

  他想完成,或者说表达的,只有“自己”。“说话的方式”除了音乐、诗歌,还有很多。他自编自导自演过一部电影,叫《情欲 伤疤 被侮辱的人》,空了还去做新书发布会嘉宾、主持人,跨了不少界。但是,这并非为了炫耀才华或增加谋生手段的故意而为。每种表达方式都有局限,当遇到音乐的局限,他找到了诗歌;当遇到诗歌的局限,他想到了影像。所为的,还是找到当下最好的方式表达自己,这一切加在一起也才能组成“大卫”这个人。

  不过,尽管方式繁多,大卫的根源还在诗,诗的精神支撑在于加缪给予他的“爱和勇气”。这本新诗集还受到他喜欢的《2666》的影响。诗是他的出发点,也可以说是目的地。无论什么方式,都要达成一种诗意的表达。表达的内容是什么?现实。我们置身其中、无法脱离的“现实”,同样也是表达欲望的来源。但大卫所做的,不是与之妥协,而是搏斗。他想用自己的创造去刺穿麻木和禁锢。

  前段时间,在事先与主办方协商好的情况下,大卫在单向街书店做了一场行为艺术。书店里坐着一些人,看书或工作,突然,有个人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又唱又跳。现场的人反应迥然不同。有的冷漠;有的是压根儿头都不抬,身体透出恐惧的气息;有的则特别高兴,一直观看。结局是店员叫嚷着禁止了这场表演,并问:你们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那快闪是怎么形成的呢?

  第214次颤抖这样写着:

  他们以为他们是自由的

  尼克·凯夫

  挣脱写歌的束缚

  崔健觉得大卫像极了澳大利亚歌手尼克·凯夫。

  两人都是歌手,也都有音乐之外的很多“说话方式”。早在1991年,尼克·凯夫就与布拉德·皮特合演了《梦幻强尼》;2007年在《神枪手之死》中再度合作。另外,他还是《无法无天》《关键协议》的编剧。而作为歌手,为动画片《猫咪钢琴》配音想来是信手拈来的事。尽管有如此多方面的才华,凯夫的创作核心还是音乐。

  现在年已六十的尼克·凯夫在欧美摇滚乐坛和民谣界有着很高的地位,无数粉丝为他和他的坏种子乐队着迷。他的嗓音雄性十足,具有浪漫气质,歌词诗意且黑暗,被人称为“黑暗王子”。从早期的暴虐风格到中年以后清教徒式的吟唱,他的歌给人带不来半点治愈,倒像是在不停输出痛苦,或说真相。

  少年时,尼克·凯夫组过一支叫The Birthday Party的后朋克乐队,后来改弦更张,成为现今的Nick Cave&The Bad Seeds(尼克·凯夫和他的坏种子乐队);创作的《Where the Wild Roses Grow》《Into My Arms》《Henry Lee》在民谣爱好者中已渐渐成为经典。这些创作,不可避免地受到很多人的影响,如莱昂纳德·科恩、鲍勃·迪伦、布莱恩·费瑞、约翰·贝里曼等。

  凯夫在新作《呕吐袋之歌》中讲了两个关于音乐的、具有自传性的故事。

  第一个是这样的。有一天,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被朋友的姐姐邀请到又黑又冷的卧室。她递给他一张唱片封套,说:“看看这个。”封套上印着一个正在大笑的莱昂纳德·科恩疯狂的脸,以及大大的字母“Songs of Love and Hate”。凯夫说:“在她把唱针放在唱片上之前,男孩就知道,自己握住了未知的宝藏。”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二十几年以后的1998年。那年的一天,在被暴雨侵袭的格拉斯通伯里音乐节上,尼克·凯夫透过倾盆大雨,看见在泥沼的另一边,一个穿着帽衫的身影从拖车中走出。这人长着鹰钩鼻,下巴上略带胡茬,眼睛眯起,来到凯夫面前。他慢慢伸出手,对凯夫说:嘿,我喜欢你做的事。凯夫回了一句,我也喜欢你做的事。然后鲍勃·迪伦把手撤回袖子,转身离开了。

  “在那特别的一天,我走回我的拖车里,突然感觉被耗干了。”凯夫回忆起这件事说。不久之后,鲍勃·迪伦发表了《爱与偷窃》,重回巅峰。凯夫发表了《夜行馆》,自认为是失败之作。

  创作上的焦虑长期困扰着凯夫。事实上,这本《呕吐袋之歌》就是焦虑的产物。开始北美22城巡演时,凯夫“在写歌方面遇到了麻烦”,决心在巡演过程中写10首歌。在飞往纳什维尔的飞机上,由于没有记事本,他随手抓起呕吐袋,写下了第一首歌。但当写到第五或第六个袋子时,他发现,自己写的不是歌,而是诗。于是,“写歌的束缚和技法就一下子被挣脱了”,大量的创作开始了。就这样,几乎算是个意外,一个伟大的歌手在试图用熟悉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时候,找到了诗。

  这本诗集包含的内容过于芜杂,现实、回忆、神话、想象,全都自然地来到一起,构成这本奇特的书。表面上,这本书就是巡演日记,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但事实上,它说的是另外的事。回忆中跳河而死的小男孩、对创作和人生的看法、神话中的龙和九个天使、现实中不接电话的妻子……这些才是重点,被意识流的手法混杂在一团,却又彼此和谐。

  凯夫找到了诗,但不会囿于诗。他,或者说像他这样手段丰富的人,会根据具体情况寻找最合适的方式。2015年,当英语读者读到这本书时,凯夫的生活遭遇了不幸。这年7月14日,他年仅十五岁的儿子亚瑟·凯夫意外跌落悬崖。

  一年之后,他拍摄了一部名为“再次心动”的纪录片献给儿子,向人们展示了他无可挽回的失去和长期的痛苦。不是音乐,也不是诗歌,他用影像表达了对儿子至深的爱,以及自己和家人好好活下去的信心。

  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