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科·
佛朗哥
(1892-1975),出生于海军军官家庭,1936年发动西班牙内战,推翻第二共和国。从1939年起,担任西班牙国家元首、大元帅、首相等职,实行长达30多年的独裁统治。


《佛朗哥传》
作者:(美)斯坦利·G.佩恩、(西)赫苏斯·帕拉西奥斯
译者:李永学
版本: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9年1月

  对于许多中国读者来说,有关佛朗哥的认识其实是从了解西班牙内战史开始的。作为战胜共和派的叛军领导人,佛朗哥的反派形象在国人脑海中定格。不仅如此,关于此后佛朗哥在西班牙长达36年的统治,尽管我们知之甚少,但给人的感觉似乎同样是令人厌恶,不堪回首。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国外虽然有关佛朗哥的著述很多,但同样呈现出一种极端化倾向,要么是绝对正面的讴歌,要么是极端反面的谴责,常常缺乏一种比较客观中性的认知立场。

  正因为佛朗哥如此富有争议性,美国学者斯坦利·G.佩恩与西班牙学者赫苏斯·帕拉西奥斯合著的《佛朗哥传》,在前言中开门见山地表明态度,“有别于以往作者们对佛朗哥的谴责或歌颂,本书试图对佛朗哥的生平给出更为全面、更为客观、更为平允的描述。”确实正如作者所言,“对于佛朗哥,现在已经到了重新努力描述和分析的时候了。”在笔者看来,本书最成功之处在于重现20世纪西班牙现代化的艰难历程,从中勾画了一位保守主义政治家佛朗哥的丰满形象。

  内战后的政体选择

  二战时期,佛朗哥统治下的西班牙,尽管一度出现过政权的法西斯主义化,但很快随着纳粹德国的战败而改弦更张,建立起一种西班牙式的权威主义政体。在有限的政治多元化方面,佛朗哥意识到,必须有某种转变,才能在西欧战后的民主世界中生存。

  1945年7月,在他的授意下,西班牙议会批准了《西班牙人宪章》,以1876年宪法为基础,明确规定了一些基本的公民权利。同年10月又颁布了后来在民主化进程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全民公决法》,强调在国家利益需要时必须举行全民公决。加上此前颁布的《劳工宪章》《议会构成法》,这些国家基本法至少在形式上明确了主权在民原则。佛朗哥同时又命令报刊不得再称自己为“领袖”,而改称“国家元首”,这样从称谓上使佛朗哥政权去法西斯化。1947年7月西班牙举行全民公决,多数民意赞成西班牙是君主制国家,佛朗哥于是承认了这一结果,并颁布了《国家元首职位继承法》,宣布西班牙是天主教的、社会的、代议制的立宪王国。

  此外,这一时期西班牙意识形态模糊化、社会文化多元、自由市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正如书中引用佛朗哥去世10年后《纽约时报》一篇文章的观点,“他取得的实际成就,是让西班牙实现了初步现代化……佛朗哥给西班牙留下了技术专家治国的经济管理制度和一个现代管理阶层,这让一个曾在内战时期饱受贫穷困扰的农业国家得以崛起,取得了生产资源以及与它的南欧邻国大致相当的生活水平。”

  应该说,身处二战前极权主义兴盛的年代,又在经历第二共和国民主化失败后,佛朗哥没有选择法西斯主义,而是构建一种非极权主义的权威主义政体,这对于刚刚结束内战灾难的西班牙来说,其实是所有选择中的最不坏的一种。事实证明,在佛朗哥去世的1975年,“西班牙已经是一个位居世界第九的工业强国,一个绝大多数人口的‘有机团结’得到了相当大增强的民族,一个对于和平共存与推行下放权力的民主新计划做好了令人惊叹的准备的社会。”

  经济现代化与对欧美开放

  像二战后许多权威主义国家领导人一样,经济现代化是佛朗哥坚定不移的目标。“佛朗哥也相信,发展更强大、更现代化、劳动生产率更高的经济,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性,因为它能够提高生活水平。”与战后东欧国家普遍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不同的是,佛朗哥政权在经历一段中央集权经济管理之后,最终选择的是一条市场经济导向的西欧国家普遍现代化之路。“佛朗哥政权的最后25年,从1950年至1975年,是整个西班牙历史上,国家经济取得最大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一个时期。”

  1959年是西班牙经济现代化历史进程的关键转折年,“因为它带来了决策性的经济政策自由化,结果造成了社会转型与现代化西班牙的加速发展。”在经历20年的“替代进口”战略,并且初步实现自给自主的经济目标之后,至1950年代中期,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不完善,西班牙企业的创新能力、生产效率、经济效益与国际竞争力开始下降,政府当局的财政赤字年年激增,国家预算的赤字超过了20%,1955-1958年外贸入超达15亿美元之巨。通货膨胀加剧,外汇短缺,使工业面临动力不足的威胁。在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前,佛朗哥意识到为了实现经济现代化的目标,只能进一步改革经济体制,采取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尽管这不是他偏爱的政策,“即并非佛朗哥自己希望的,却是他所接受的。”

  1959年6月,佛朗哥决定接受“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共同制订的“稳定计划”,开始经济现代化道路的转型进程。“稳定计划”目的在于通过取消统制经济和自给自足,恢复市场经济原则和对外开放局面,实现国家经济的全面振兴。其内容要点包括:一、放宽乃至取消对外资的限制,积极引进外资及国外新技术;二、逐步取消对外贸易数量上的限制,用关税调节进口,让更多的外国商品进入国内市场;三、使比塞塔贬值并成为可兑换货币;四、紧缩银根,减少财政赤字,逐步取消国家对经济的行政干预,使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在结束三年的“稳定计划”之后,又连续实施三个“社会经济发展计划(1964-1975)”,开始全面推进经济现代化建设。

  有研究指出,自1960年起,政府逐步放宽以至取消对外资的限制,先是将1939年“民族工业保护法”规定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25%提高为50%,后来又将它提高到100%,亦即取消限制;且允许外国投资者自由汇出利润或将投资汇回本国。这样外资的流入逐渐增长,1960年为1.07亿美元,至1973年累计达59.8亿美元。与此同时,还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逐步更新其落后的机器设备。由于取消了对外贸易的数量限制,加上比塞塔贬值,使濒于窒息的对外贸易重新活跃起来。1961年,西班牙进口额仅有10.93亿美元,至1970年增至47.47亿美元,增长三倍多;同期西班牙出口额由7亿美元增至23.88亿美元。

  1959年以后,西班牙经济现代化的成就是非常显著的,被一些经济学家称为二战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奇迹”。有统计数据表明,1960至1973年,西班牙经济平均以每年7%的速度递增,工业产值年均增长率高达11.4%。14年间无论是国内生产总值还是人均产值均翻了两番多。1961至1972年,耐用商品产量增长14倍,汽车产量增长10倍。1972年西班牙建造的船舶总排水量达107.9万吨,在西方国家中居第五位。1973年,钢产量已突破一千万吨大关,从此西班牙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跨入了中等发达的工业国行列。平均国民收入也从1959年的人均269美元,增加到1975年的2750美元,增长9倍多。到佛朗哥执政晚期,西班牙已基本上实现工业化,开始步入欧洲发达国家行列。

  发展与开放是密不可分的,对欧美开放的“重新融入战略”,是佛朗哥最为重视的外交方向。二战结束后,在打破国际孤立与制裁的过程中,佛朗哥把积极追随美国与融入西方作为自己的首要外交目标。1953年9月,经过两年的艰苦谈判,西班牙与美国签订了《马德里条约》,这一条约事实上确立了美西同盟关系。对佛朗哥政权而言,这种同盟关系保证了西班牙能在西方世界合法生存,是西班牙外交不可动摇的基础,对美国而言它增强了对苏冷战的力量,捍卫了自身在欧洲的利益。正因为如此,1963年该条约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又再次延长五年,1968年则第二次延长。

  西班牙对外开放的第二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与西欧国家的经济融合,最终打开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大门。因为西班牙国内市场规模有限,只有把本国市场与不断扩张的欧洲市场融为一体,才能保证本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动力。1959年,西班牙加入欧洲经济合作组织,1962年和1964年两次提出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1970年签署西班牙与欧共体之间的最惠国协定,最后直到1985年终于完成加入欧共体的目标。开放市场使西班牙经济发展成效卓著,有效地缩小了西班牙与欧洲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差距,为西班牙最终融入欧洲并成为世界发达国家一员奠定了基础。

  (下转B09版)

  □严泉(上海大学历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