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斯坎伦(Thomas M.Scanlon):著名哲学家,哈佛大学阿尔弗德自然宗教讲座教授(荣休),专攻伦理学与政治哲学。他拓展了卢梭、康德与罗尔斯的契约理论;也是继罗尔斯之后,当代道德契约主义代表人物。曾任哈佛大学哲学系主任。
图为托马斯·斯坎伦的中文译著。


图为托马斯·斯坎伦的中文译著。


《为什么不平等至关重要》
作者:(美)托马斯·斯坎伦 译者:陆鹏杰
版本:中信出版集团 2019年7月


结果的不平等是由于机制本身不公正而产生的。

  托马斯·斯坎伦是还在世的重要道德哲学家之一,平等主义的一大旗手。他的新书Why Does Inequality Matters? 2018年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简体中文版《为什么不平等至关重要》最近由中信出版社引进出版。截至目前,他数十年政治哲学思考垒砌起来的巨大而未完成的金字塔上,这是位于顶层的一块。

  如何解释人们对不平等的反感?

  一起喝一杯星巴克的情景,有些人生下来就司空见惯,有些人则需要为之奋斗几十年。同样,有人享受着一线城市超级中学,有人来自大山深处小学校。同样生而为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我们把如此这般的问题,都称为不平等。在现代社会,几乎没有什么比平等更广为称道的价值,也几乎没有什么比不平等更广受争议的问题。但是人们对不平等的反感,究竟是否有着充足的理由可以得到论证?

  我们给乞讨者一些零钱,可能是因为我们慈悲为怀;我们觉得让座给老弱病残孕、帮扶老少残障人士,可能是因为我们觉得弱势群体应当被优先照顾。慈悲为怀,或者优先照顾,这些都跟反对不平等有微妙但是明显的差异。那么,我们是否还有理由去反对不平等本身呢?

  “掌庾承周,经邦佐汉”,不能不说令人艳羡。出身、户口、学历等等,往往让我们不平等地对待他人。天资、努力、勤劳、拼搏、企业家精神、凌晨两点的闹钟,常常用来辩护有些人是“人上人”。还有人会认为,只要“上升通道”是开放的,只要麻雀“都有机会”变凤凰,不平等就不足为虑。真的是这样吗?

  最后,我们是否有可能或者有必要拿出一套完整的、单一起点的、《几何原本》式的证明呢?抑或我们可以满足于像努斯鲍姆和阿马蒂亚·森那样诉诸生活水平或人的能力,或者转而单独地探讨某个领域中的不平等?

  斯坎伦一方面要给关于不平等的诸多问题一套平等主义的回答;另一方面试图在规避现有尝试的困难的同时,容纳丰富的理论资源。这注定了此书驳杂的架构。开篇讨论并保留了六种不同的反对不平等的理由;尔后批驳各种对于不平等的辩护;但又不是完全按照诘难不同论敌来安排的,政治不平等、收入不平等就另辟章节。总之,斯坎伦在这本书里的姿态,可谓是哪吒三头六臂,混战各路魑魅魍魉,同时还不忘了集中火力挺进战略要地。

  这正是他所说的“多元”平等理论。斯坎伦的平等观念建立在“关系性”上面,空对空讨论任意两个人是否平等没有意义——切着牛排的巴菲特和非洲挨饿孩子之间的不平等,首先建立在他们都处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前提上,比如通过食物分配系统中的位置进行比较。社会关系的“多元”注定了不平等的“多元”。政治权势、法律权利、社会认可、财富分配、经济支配、文化歧视等等,不可能通约到某个单一的东西里去;而这些问题又彼此联动、纠缠、密不可分。这就要求平等理论主动地多元化。为了解决日益紧迫的现实问题,我们似乎是需要造一个“哪吒”。

  多元化努力的另一动力是论敌的多样性。品类繁多的反平等观点,充斥着从理论到生活的领域,魑魅魍魉一起围了上来。那么迎战的“哪吒”有哪六只手呢?这就是六种反对不平等的理由:

  1)不平等剥夺人的尊严;

  2)不平等导致人被人支配;

  3)不平等使人丧失机会;

  4)不平等会破坏政治的公平;

  5)不平等让亟须关照的人得不到关照;

  6)不平等产生于不公的机制。

  尽管明确了自己跟同一战壕中的哲学家们观点的异同,斯坎伦并没有把太多笔墨用在同室操戈上。在不平等作为一个现实问题日益严峻紧迫的当下,再在理论的密室中搞萧墙之祸,未免太像借着火烧眉毛的光点绛唇。

  质疑不平等的经典问题

  于是,斯坎伦同时伸出了三个头:第一个头朝向“机会平等”,把这张好羊皮包着的狼揪出来。比如大家都用同一张考卷、统一分数线,但是有人就是可以享受着顶级中学的资源并且上各种家教或者补习班,有人却在翻山越岭才能上学之余还需自己挣钱补贴家用、同时得照顾病重的双亲等等,此时以“机会平等”为由辩护不平等就是一种矫饰,“机会平等”变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洗钱”。斯坎伦区别和分析了很多种让程序正义可能无效的理由,不一一列举了。

  这就导出了关键概念“实质机会”,比如那个大山深处的孩子,跟超级中学的孩子相比,就没有足够好的实质机会,通过同一张试卷、同一个分数线竞争大学教育资源。大山里的孩子看起来有机会,实际上几乎没有。斯坎伦反复明确强调,每个人都有了足够好的“实质机会”本身并不使得一种不平等的后果得到辩护,只有必要性而绝无充分性——况且,“人人都有实际上的机会”这本就是一个极其严苛的要求。这里有一个三足鼎立的框架,只有两只脚站不稳的——一种不平等可以得到辩护,需要1)首先能够实现程序正义,且2)人人都有实质机会,且3)这种差异性的结果可以诉诸某种特定机制界定下的优缺差异得到支持。(比如说,谁来接受最好的数学教育和培养,当然应该考虑数学能力、潜力云云。)

  第二个头,朝向所谓的“道德主义”——这里指那种将不平等归因于道德或者品性差异的主张。道德主义谴责弱者和穷人,宣称他们是因为懒惰、悖德而咎由自取,反过来成功人士除了自身能力和品格之外的资源就是零,不平等由此得到了辩护。斯坎伦就是要说这纯属骗鬼。大老板挣钱多,可是他们真的比建筑工人更勤劳、更聪明、更有品性吗?不一定。商战、竞选、晋升等等,成王败寇,胜者就有着更好的道德和品性吗?不一定。斯坎伦并不否定,天资、素质、能力、品性、道德等等在某些情况下得到回报和反馈也是合理的。他需要证明的是,结果的不平等并不完全是、或者说实际上在更大的程度上不是因为这些真正应当得到反馈的东西才产生的。恰恰相反,结果的不平等是由于机制本身不公正而产生的。那么诉诸道德和品性来为胜者粉饰,并在败者身上多踩上几脚的观念,当然必须反对——这也就实现了对于“应得”或者“活该”之神话的祛魅。“在这里,我们不禁想起善良的道勃雷,他教导巡丁西可尔说:‘一个人长得漂亮是环境造成的,会写字念书才是天生的本领’。”

  斯坎伦格外强调了一点:因为处于劣势的状态而缺乏意愿并不能辩护结果的不平等——尽管,他格外强调,意愿依然应该得到某种程度的体现。某人本是读书种子,家贫不敢奢望读大学,当然不能责备他缺乏读大学改变命运的意愿,是家境贫寒这一条件以及允许人因为贫寒上不起大学的社会需要为此负责。又如一位女士本来蛮适合闯事业,但原生家庭执意让她相夫教子,显然是家庭错误的价值观需要为此负责。

  第三个头,朝向所谓的“平等VS自由”的论调。斯坎伦试图证明实际上平等和自由不仅是兼容的而且是彼此不可或缺的。一方面,打着消除不平等的旗号侵犯自由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大的问题;同时,一种不能成全自由的平等不是真的平等,而一种不能平等地实现的自由也不够好,尽管人们有权为自己的自由和“自我所有”留出一席之地。以健全人需要跟双目失明的人平等为由,剜掉健全人一只眼睛,当然残酷而荒诞。而有些时候,人们就是会打着平等的幌子这样做,或者禁止人们发展这个、选择那个,禁止自由择业、迁徙和卜居,等等。当然这里牵扯到的概念,诸如自由、强制、自我所有等等,本身就都是极其复杂的哲学概念,如果不加以仔细理清,就会搅和在一起乱成一团。斯坎伦的炉火纯青,在他驾轻就熟地处理这些概念和问题时,体现得淋漓尽致。这种成熟的写作功底本身就值得学习和推崇。

  政治哲学能指导人们的政治与社会实践吗?

  多做见招拆招的功夫不意味着放弃正面努力。斯坎伦明确地在书的结尾部分表明,他所考虑的平等社会的诉求依然有着很强的罗尔斯色彩——努力实现平等,除非某些为了实现平等的努力会严重地侵犯自由或者导致大家的状况都恶化。他定位这个原则要比《正义论》的差异原则来得弱,但即便如此依然是很高的要求。并且,斯坎伦没有像罗尔斯那样试图严格地用理论推导方式搭建出来关于平等的原则,而是通过整本书对各个议题、各种情况的普遍讨论,不断塑造出这个原则。并且,他并没有给予平等原则严格而在理论视角上足够清晰的定义。

  斯坎伦在方法论上相对于罗尔斯(至少是早期)的这种偏离,或许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分析进路的实践哲学领域的一个宏观变迁。在罗尔斯、诺齐克还有后来高斯尔(D.Gauthier)那里,对标的依然是近代那几位伦理学家“天上白玉京”一般的理论。但是实际上在罗尔斯晚期的写作中,更加强调实践哲学的实践性、更多地引入讨论具体案例和具体议题的方法论的趋势就已经出现。与斯坎伦互动的同一代人,诸如森、科恩、内格尔、帕菲特、德沃金、拉兹,以及稍晚的沃尔夫、佩蒂特、安德森、大冢(M.Otsuka),越来越清楚地表现了这种后罗尔斯时代方法论和理论追求转向的趋势。

  然而这种相对有弹性的理论范式则同样有着困难。如果我们依然需要寄希望于政治哲学能够起到指导人们的政治、社会实践的作用,而不仅是起到批判作用,当这种学说的基础变得飘忽不定,人们又该如何面对之而建立合理的期望?频繁使用直觉泵,时不时引用各种立法、司法案例和统计数据,我们似乎确实在把空中楼阁拉到“粗糙的地面上”,但关键在于,没法保证基础所依不会是流沙。

  这种困难已经明白地呈现在这本书中。举例来讲,特定处境下的人跟别人比是否有着足够好的“实质机会”、个人意愿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该被认为可以拿来辩护结果不平等,难道不得不变成诉诸直觉的判断吗?另一方面,斯坎伦使用的六种理论资源,在书中都没有单独给出充分的辩护——提出这些理由的理论家当然各自有着各自的辩护,但是我们很难指望他们做出的辩护比斯坎伦所放弃做出的辩护更加强大可靠,并且这些理论之间是否有着潜在的冲突也未可知。

  尽管我们可以说,在绝大多数读者的视野内,“剥夺自由是不好的”“没有尊严是不好的”等等能够得到最广大的共识,但是我们却无法保证总是如此。在平等、自由这种问题上,“不要求全责备”也不能太宽松,毕竟,共同体中的共识能推到多远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譬如托洛茨基的亡灵此刻被召唤出来,我们不能说这个人缺乏理性、缺少社会常识或者干脆说他的直觉就是错的——那么斯坎伦或者任何人是否有可能说服他同意“反对不平等不能牺牲重要的(主流意义上的)自由”呢?又如,斯坎伦明确宣称他的平等理论具有全球性,这不仅要求他的理论克服罗尔斯和内格尔遗留的国家限制的问题,同样要求他必须能够处理全球化本身带来的“多元性”问题——光是说服一群人接受“在全球范围内如何如何”,远不能算是“全球化”的理论;更进一步地讲,他是否能在全球范围内说服人们接受这些呢?再说政治平等的问题,我们当然可以论证,如果没有了平等,大家的政治自由也会被剥夺--但如果一个人本来就认为自由和平等都不重要,实现“德位相匹”才重要,我们又要用什么理由说服这个人呢?

  话虽如此,我相信斯坎伦的大部分论证和澄清足够明白有力。毕竟一本书不可能讨论所有问题、实现所有目的。就其回应现实问题的立意来看,我相信这本书依然可以实现作为反对不平等“工具箱”的意义,手上拿一本以后就可以见招拆招。况且,通过严格限定其主张、主动卸除了关于很多预设前提的举证责任,斯坎伦此书在技术上能被抓包的点确实不多——讽刺的是,斯坎伦试图解决的,并不是技术问题或者理论困境。我所存疑的是,他的这种方法能走多远--他既没有给我们比相似作品更多的规范性指引和建议、或者立论基础层面的新观念,又没有把批判现实的姿态做得像批判理论家那样决绝。斯坎伦可能成功地让他的理论长出“三头六臂”变成了哪吒,但是哪吒依旧无法解决“阐教”和“截教”谁应该封神的问题。斯坎伦可能想给我们一只竹筏子,等渡过了河就可以丢弃,没有必要钢筋铁骨弄得太结实耐用。可如果看不见河的对岸,一只筏子固然聊胜于无,又能划到哪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