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出自张乐平先生《三毛从军记》。


“二十四孝”中吴猛喂蚊孝父的故事,讲述孝子吴猛因为家贫没有蚊帐,为了让父亲不挨咬,所以脱光衣服让蚊子咬自己。


《吴猛恣蚊饱血》,清代王素绘。


丰子恺漫画《打蚊烟》。


《感天后神女露筋》杂剧书影,出自杨潮观《吟风阁杂剧》卷三。

  不知有多少人是挠着胳膊翻开这篇文章的。每到夏日,“嗡嗡”扇动翅膀的吸血“战斗机”们便趁夜色倾巢出动,对它们来说,人体的每一块裸露的皮肤都是它们的加油站。它们盘旋在阴暗的角落,借茂密的植被作为掩护,敏锐的雷达监测着每一个活动的储油库。

  当它瞄准了目标,便伺机降落,伸出极具穿透力的尖锐油管,训练有素地穿过皮脂层,从毛细血管中抽取再次起飞所需的能源。吸血式“战斗机”如此专注、精准、灵活,即使是人类有所觉察,张开印度飞饼大的巴掌,呼风带雷发起突袭猛攻,它也能震动翅膀灵敏躲过,只留下人类摁着肿成发面馒头的脸,飙出兰州拉面一样的眼泪。

  奇痒何堪忍,圣哲亦烦心

  仔细说来,如果蚊子仅仅是吸几口血,人类倒也做得起个慷慨东道。毕竟人类心脏每小时派送的血液量就高达260升,一天足有6240升,比一年往汽车里加的燃油量还多,以蚊子的身量,它吸上一口出的血,恐怕还不如看书时手指被书页划伤出的血多。因此也难怪范仲淹这般文质彬彬的君子,被蚊子吸饱了血后,还能作出“饱似樱桃重,饥如柳絮轻,但只从此去,不要问前程”这般不计前嫌的磊落旷达词句。

  但真正令人恼恨的,是蚊子在大快朵颐后,竟不知投桃报李,还要得意洋洋地啐上一口唾沫。唾液所及,又红又肿,奇痒难耐,唯有把它挠破出血方能以痛止痒。这种奇痒绝对算得上是人间酷刑。即使是像老子这般有道高士,在给孔子讲论至道哲理时,也搬出蚊子叮咬来做譬喻:“夫播穅眯目,则天地四方易位矣;蚊虻噆肤,则通昔不寐矣。”——不知老子说这番话时是不是头天晚上被蚊子搅扰得通宵不眠,所以就近取譬。采菊东篱居然能悠然见南山的著名隐士陶渊明,也被蚊子惹得怒向胆边生:“沉沉夏夜兰堂开,飞蚊伺暗声如雷。嘈然响起初骇听,殷殷若有南山来。露花滴沥月上天,利嘴迎人著不得。我躯七尺尔如芒,我孤尔众能我伤。”

  唐代诗人白居易夏居山寺固然清凉惬意,但也难逃蚊子攻势,恐怕因为被叮咬后以痛止痒太过用力,以至于到了“有如肤受谮,久则疮痕成”,这位对政治对手谗毁都可置之一笑的诗人,竟被蚊子搞到遍体鳞伤的狼狈地步。明代“吴门四家”中涵养最好的沈周,也被蚊子的尖嘴整夜追逼得连讽带骂,“尖尖小口如锋刃。叮能痛人,叮能痒人,娇声夜摆迷魂阵。好无情,偷精吮血,犹自假惺惺。”最夸张的恐怕是一位叫丰坊的明代奇士,因为对蚊子厌恶到极点,甚至到了设醮拜章,祈请昊天上帝出手对蚊子施行种族灭绝的地步。

  丰坊对蚊子近乎癫狂的憎恶倒也并非毫无缘由。他的家乡浙江在古代是闻名遐迩的蚊子泛滥的重灾区。特别是距离他老家鄞县不远的湖州吴兴,一种名为“豹脚”的奇毒蚊子更是名著于世,曾蒙东坡居士在诗文中点名抱怨过:“湖州多蚊蚋,豹脚尤毒。”还特意写了首诗,来埋汰豹脚蚊乃是蚊子中的战斗机:“飞蚊猛捷如花鹰,风定轩窗飞豹脚。”以八卦笔记《齐东野语》留名后世的南宋文人周密,特意提到自己在湖州居住被豹脚蚊骚扰的亲身感受:“暑夕浴罢,解衣盘礡,则营营群聚噆嘬,不容少安,心每苦之。”周密特别提到豹脚蚊的名声甚至传入皇宫大内,宋孝宗皇帝特意垂问老家湖州的近臣赵伯圭:“闻湖州多蚊,果否?”赵伯圭的回奏是陪侍御宴时特意呈上了一个精致的纯金盒子,皇帝揭开后,只见里面装着数十只豹脚蚊。

  皇帝看后作何反应,周密没提。不过可以确定那些蚊子应该不会出盒而飞,不然它就彻底抢了虱子“屡游相须,曾经御览”的无上风光,得了“畅游禁城,饱吮龙血”的尊号了。

  不过这些典故说起来只是文人笔下趣谈,蚊子的狰狞面目如果暴露出来,就绝不是区区几则诗文轶事抱怨几声便可了事的。在写罢向皇帝进献豹脚蚊的趣闻后,周密接着就讲述了一则令人毛骨悚然的蚊子传闻。淮河以北“蚊蚋尤胜”,泰州的蚊子尤其凶残。一个官厅小吏醉酒倒地,竟“为蚊所噆死”——不过粟米之大的蚊子竟然能群聚将人生生咬死,但这还不是蚊子表现最狰狞的一次。最令人胆寒的蚊子杀人事件,周密只在笔记中轻轻点出了事发地点“高邮露筋庙”。

  以痛岂止痒,讹言何成真

  高邮露筋庙的传说,绝对可以在夏日恐怖故事中占据前三,想象力过度丰富的读者,甚至可能感到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为之一缩。周密生活的南宋时代,露筋庙的传说早已因为北宋书法名家米芾的题碑而闻名天下。

  那也是一个如今天般的溽暑时节,一个年轻女子和她的嫂子正在匆忙赶路。日将向晚,潮气蒸腾,由于高邮蚊子之毒远近闻名,入夜倾巢出动更显凶残。因此嫂子劝年轻女子到道旁农舍暂避一夜,第二天早晨再继续赶路。但这位女子却坚守贞洁操守,宁可站在外面任由蚊子咬噬,也不愿与陌生男性共处一室。嫂子见她固执不动,只得自己入农舍过夜。第二天早晨出来时,她只看到地上横卧着一具骇人的尸骸,疮包肿胀如暗红的丘陵连绵全身,溃烂的血肉之间暴露出了灰白色的筋骨。

  “吾宁就死,不愿失节”,不知名的贞烈女子因其被蚊子啃噬得肉溃筋露的惨烈死法而被高邮人奉为神灵,建庙奉祀。这也就成了露筋庙的由来,至少传说里是这样讲的。如此骇人听闻的壮烈死法,自然引起了历代正人君子的浓厚兴趣,纷纷吟诗作赋,以证明自己从中感悟到道学礼法拥有多么巨大的精神力量,竟可以让一位女子为了捍卫贞节不惜慷慨捐躯,以身喂蚊。感动之余,也顺便捐献几滴眼泪,就像一位明代诗人何天宠在《露筋祠》中所述,当真是“美人一夜捐膏肉,临行骨立千人哭”。

  一度遍地开花的女德班必读书《闺范》的作者吕坤,特意在书中将这个故事添油加醋,将这位死于蚊子毒口的贞女说成是父亲入狱,因为没有兄弟供养,赶路是为了侍奉父亲,由此,贞女又升格为贞孝双全——当然,既然急着为父尽孝,为何不连夜赶路非要待在原地喂蚊子,这个明显的逻辑漏洞在强大的贞节观面前也就不值一提了。吕坤对这个改编版的露筋女传说赞赏不置:“贞女守礼爱名,重于生死,固如此!”清代著名剧作家杨潮观更将这则传说改编成一幕戏剧《感天后神女露筋》,杨还特意给这位贞女起了谐音名字“路金娘”。

  与吕坤的改编版略有不同,杨潮观的剧作中贞女尽孝的对象是卧病舅家的母亲。她那位不愿在外面挨蚊子咬的嫂子沦落为意志不坚的淫娃荡妇,经不起丑角饰演的村夫小哥连唬带吓,扭扭捏捏地跟在后面去一同共宿了,临走前还嘲笑路金娘“痴丫头,笑你忍死在荒丘,做鬼也不风流”。

  杨潮观的改编剧种颇为畅销,有清一代流传至今的版本就有十种。这部戏剧甚至进入皇宫大内。国家图书馆收藏了由皇家戏班升平署精心抄写的《感天后神女露筋》戏本。因此,大可以想象皇帝与他的后妃们坐在台下,乐兹在兹地观看台上这位贞女是如何被饰演“蚊神”的丑角戏耍捉弄,一边按照戏本上所写“作挥扇扑蚊介”,一边把自己被蚊虫猛攻噬咬文绉绉地唱成“如雷聚响,乱遮星宿,忙禁架,轻纨扇落,早力怯纤手”。

  从道学文士到诗人剧作家,如此大张旗鼓地推销这一传说的目的并不复杂,那就是为同时代的女性树立一个道德楷模,让她们有样学样。即使找不出这么多蚊子来践行舍身喂蚊这般残酷的自我牺牲,也要找个其他痛苦死法来践行这一男性为女性量身打造的贞节观。

  反复灌输,必有从者。与创作《感天后神女露筋》的戏剧家杨潮观同一时期的女子俞杏贞就是其中之一,她的丈夫高邮人金兰在婚后不久就去世了,于是,像她同时代的那些贞洁烈妇一样,她选择自杀殉夫。

  尽管纵览明清两代高邮方志,数以百计的贞烈前辈提供了多种不那么痛苦的殉节死法,但俞杏贞却选择了最缓慢也最痛苦的一种死法:绝食。在她死后,家人从她形销骨立的遗体旁发现了一篇她写过的诗,题目正是《过露筋祠》:“遗烈传千古,闻名似读铭。噬肤空幻相,屹石护贞灵。”

  俞杏贞以露筋贞女为崇高榜样的殉夫牺牲精神,自然让闻听此事的男性文士大为感动。她也得以凭借自己备受折磨的殉死事迹,在著名藏书家兼朝廷重臣阮元编辑的清代淮扬文人诗作汇编《淮海英灵集》列名卷末。硬是从占据全书99%的男性作者诗文中,给自己和女性文学同胞挤出了三行页面。还在死后得到编者阮元的一句夸赞:“一时奇烈,诵此诗,可见其养之有素矣。”

  露筋贞女的传说在充当贞节死亡陷阱上,诚然励志得令人瞠目结舌,但它最不可思议的地方,乃是它完全是编造出来的传说。露筋祠的最早记载出自晚唐文人段成式的志怪笔记《酉阳杂俎》。根据他的记述,露筋原本不是祠庙,而是个驿站。它的来源有二,其一是有个醉汉夜宿此处,被蚊子围攻叮咬,“血滴露筋而死”;另一个来源被蚊子叮咬致死的是一头鹿,因此,此地本来是被称为“鹿筋”。段成式特别指出,鹿被蚊子叮死的记载来源于一部更早的笔记,南朝梁代江德藻的《聘北道记》。如果从记载的早晚以及常识本身来进行查考,鹿被蚊子叮死的记载更加可靠,直到今天,在广西、云南等地蚊虫肆虐的田野,仍然时有牛马因为防护不善被蚊虫叮咬致死的报道。

  但无论哪个来源,都和贞节烈女毫无关系。唐代世风开放,女子改嫁都是寻常之事,对编造一个贞女被蚊虫叮咬死节的故事既缺想象,也无兴致。这种故事非要到把“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歪曲解读奉为圭臬的宋代,才有足够想象力编造这样残酷而又荒诞到不合常理的传说。

  让文人儒士们津津乐道,大事鼓吹,从而激励成百上千的女性殉身赴死的感人传说完全建立在谎言之上。但这一谎言真的足以蒙骗人达数十代之久?

  答案未必如此。洞破这一谎言的大有人在。乾隆帝就是其中之一。在南巡途经高邮时,他特意参观了这座被历代文士传扬广远的露筋祠。凭着帝王的猜疑直觉,他很快看穿了传说的荒谬之处:“蚊嘬何能致命戕,扑缘露处亦何妨?”尽管它明显是以讹传讹的谎言,但皇帝还是决定让这则谎言继续讹传下去。对这位精明的统治者来说,真相并不重要,结果才重要。既然这则将成百上千的女子送进节烈死亡陷阱的谎言,有利于帝国树立“三从四德”的伦理纲常,那么何不让那些迷信盲从的鲜活生命继续献祭给嗜血的蚊子呢?

  比起吮吸鲜血的蚊子,用谎言毒害脑髓的蚊子更加险恶。无论是哪种蚊子,对待它们都应该只有一种做法:打死它。

  防蚊分贵贱,蚊心却如一

  “腿上钢针似的一刺,我便不假思索地用手掌向痛处直拍下去,同时只知道蚊子在咬我。什么哀愁,什么夜色,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连靠过的石栏也不再放在心里……仍是不假思索地走进房里去,坐在一把唯一的半躺椅——躺不直的藤椅子——上,抚摩着蚊喙的伤,直到它由痛转痒,渐渐肿成一个小疙瘩。我也就从抚摩转成搔,掐,直到它由痒转痛,比较地能够打熬。”

  算来算去,人类对付蚊子不过那么几招儿。一如鲁迅在广州被蚊子折磨的那些个不眠之夜,先拍,再抚,再搔,再掐,直到把痒处弄疼,以痛止痒为止。人类只要与蚊子近距离遭遇,下场几乎都被鲁迅一笔写尽。至于打死蚊子成功复仇的几率,一如前面所述,万物之灵也难抵这毫末小物的身段灵巧,要想一击中的,大都只得托赖蚊子已经吸饱了自己的血,已然飞翔不动——纵使一巴掌血换它一命,对蚊子来说似乎也谈不上公平还是不公平。公平本就是人类为自我设置的道德观念,对蚊子这样以生存繁衍为唯一目的的生物来说,公平本就不在它关心的领域内,它所着意的,只有赤裸裸的对人类鲜血的生物本能欲望。

  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讲,超越人类道德观念之外的蚊子,常常因为毫无道德观念的生物本能,在人蚊一对一的大战中大获全胜。它不必像人类一样担心打蚊子摔破了杯盘碗盏,弄脏了粉白墙壁,或者一巴掌扇在不该扇的人脸上,它不在乎栖身之地是阴沟暗角还是天花板顶。甚至一只掌下殒命,其他同类也会毫无顾忌地飞来轮番轰炸,但目的绝不是像鲁迅的弟弟周作人所言,是遵循神的律法,为死难同袍以血还血,同态复仇。它们的目的如此单纯,就是你的血。

  面对这些毫无道德感的嗜血生物,人类似乎也逐渐意识到,直接对抗的结果必然是一败涂地。所以,最好的方法只能是彼此隔绝,尽量让两者互不接触。这一点从人类发明的两大防蚊法宝蚊帐和蚊香就能一窥干净。这两大法宝没有一样能真正杀死蚊子,它们所能做的只是将人与蚊子之间的距离拉得够远。

  一如人类喜欢将万物分别贵贱,定为三六九等。蚊帐和蚊香这两样人类造物,自然也被分别等地。两相比较,蚊帐是更高贵的创造物,从一开始,它就为王公贵族张开保护伞。《金楼子》中齐桓公拥有一顶碧纱帱帐,让营营饿蚊不得其缝而入。不过此类蚊帐,当夏日炎炎之时,既要将蚊虫隔绝于外,又要让凉风透入于内,须得以纱罗锦缣之类昂贵的丝织品制造,最差也要使用轻薄通透的葛布。贫苦百姓如果有纱罗葛布之类,第一要务不是拿来做蚊帐防避蚊虫,而是先添几件蔽体的衣裳。对他们来说,有片布遮体远比防蚊虫叮咬重要得多。

  即使是读书求取功名的文士阶层,也未必享用得起蚊帐避蚊。唐代诗人皮日休就慨叹蚊子“隐隐若聚雷,噆肤不知足。皇天若不平,微物教食肉”,空叹自己这般贫士“无绛纱”,因此只能“忍苦卧茅屋”。直到明代纺织业突飞猛进,蚊帐才开始变得平易近人。但纵然如此,蚊帐却仍非家家户户的标配。蒲松龄就抱怨自己给人家做塾师时“束脩甚是不堪,铺盖明讲自备,仅管火纸灯烟,夏天无有蚊帐”。蚊帐成为江南户户标配,非要等到清末西洋纺织工业大举入侵得以海量生产的廉价优质洋纱,才让最普通的小门小户也用得上蚊帐。

  与蚊帐长期以来的高高在上相比,蚊香倒一直是普罗主义的拥护者,一把最普通的艾草就能驱避蚊虫。宋代诗人梅尧臣就在诗中提及“驱蚊爇蒿艾”。如果艾草一时不称手,那么“端午时,收贮浮萍,阴干,加雄黄,作纸缠香,烧之”也能祛蚊虫。《物类相感志》记载“麻叶烧烟”也“能逼蚊子”。《普济方》提供了好几种制作蚊香的方法,从最廉价的做木工的锯末加上硫磺和少许信石做成的线香;到精致复杂,专供文士书斋避蚊的“香附子、苍术(半斤)、雄黄(别研)、樟脑(别研,各半两),右为细末,入雄黄樟脑和匀,重罗,打作香印,爇之。恐樟脑难打,临用时略焙令燥”做成的香印,任人自取。在华北农村,还有更随手可得的方法:烧稻草。至今一些人家傍晚烧把稻草点起的呛人浓烟,也能把蚊子熏得四处逃散。

  蚊香还是蚊帐,究竟哪种防蚊效果更好?很遗憾,蚊子既没有道德观念,自然也没有贵贱的分别心。它并不因蚊帐出身高贵就刻意对它退避三舍,也不因蚊香用料低廉就对它视若无物。它只依照自己的生物本能来判断哪样东西会成为它吮吸人血的阻碍。把人呛得涕泪横流、咳嗽不止的稻草烟,也能把它熏得退避三舍,最廉价的艾草香气也能让它晕头转向,不敢近前。五块钱一盒的螺旋蚊香点起一晚,足以让它难受得满地打滚,而三十多块的绿茶味蚊香液,却依然让它大摇大摆在埋头敲字的区区在下胳膊上咬出五六个肿包。至于蚊帐,哪怕它装饰得犹如莫高窟里供养给佛陀菩萨的璎珞锦帐,只要不知哪里露出些许缝隙,便给了它可趁之机,让它得以潜入帐内,大快朵颐。其结果,也就像鲁迅在《无题》中描述自己与蚊蝇缠斗一夜的战果:

  “早上起来,但见三位得胜者拖着鲜红色的肚子站在帐子上;自己身上有些痒,且搔且数,一共有五个疙瘩,是我在生物界里战败的标征。我于是也便带了五个疙瘩,出门混饭去了。”

  人蚊世界

  贫富、贵贱、善恶,这些人类自我设计的社会等级和道德观念,在蚊子本能的生物欲望前,都被那张细长尖嘴一一戳穿。无论是文士还是贞女,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贩夫走卒,无论是隔着翠纱绛帐还是点燃一把稻草,唯有人人身上都一般无二的鲜红血液,才是它的目的追求。

  蚊子以它生物本能的纯粹直接,对战人类社会的纷繁复杂。从这一点来说,蚊子以它令人恼火的嗜血本真,反而挑破了蒙在事物外表的层层面纱,逼迫人类不得不像被蚊子叮咬后应激反应地挠痒痒一样,直面事物的本质,哪怕这本质就像挠破的疙瘩一样鲜血淋漓。

  就像张爱玲笔下“蚊子血”与“朱砂痣”的爱情譬喻那样一针见血:“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准而精狠却不动声色的笔调,恰如蚊子无声无息地吸了一管血,却又不屑地吐了一口唾沫在里面,让人心头奇痒却又痛快。

  这或许就是蚊子令人恼恨的魅惑魔力。它吸血叮咬,让我们不得不以痛止痒,但这又是它纯粹的生物本能,是它的生存方式。如此纯粹的形象,让我们得以任意赋予它与之相类的邪恶角色。它是晚唐诗人韦楚老《江上蚊子》中“请问贪婪一点心,臭腐填腹几多足”欲求不满的贪官污吏;是宋代文士欧阳修《憎蚊》中“虽微无奈众,惟小难防毒”的朝堂阴暗小人;是鲁迅笔下“一针叮进皮肤,自然还可以算得有点彻底的,但当未叮之前,要哼哼地发一篇大议论,却使人觉得讨厌。如果所哼的是在说明人血应该给它充饥的理由,那可更其讨厌了,幸而我不懂”的文过饰非的跳梁小丑。

  我们或许再难找到一个比蚊子更纯粹的邪恶对象,足以将人类内心中如此多的恼恨、憎恶和无奈统统加诸在它的头上。就像是这世上的善与恶、正与邪、是与非不得不共存并行一样,我们也不得不和蚊子共享这个让人心痒又让人头痛的人世间。

  撰文/新京报记者 李夏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