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和26日,由中华文史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主办的“‘山巅之城’VS‘文明之邦’:中美历史上的自我认知之比较”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美国政治思想史大家、普林斯顿大学历史学教授丹尼尔·罗杰斯(Daniel Rodgers),在现场发表了题为“山巅之城:一个文本的故事与美国例外主义的发明”的主题演讲。



他针对美国社会被广泛讨论的“例外主义”一词发表看法,并引用自己新书《山巅之城》(As a City on a Hill: The Story of America's Most Famous Lay Sermon)的观点,讲述美国例外主义在历史传统与国家政治之间相互纠缠的创生与演化。同时,就中美两国历史上的自我认知问题,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杨念群教授一起,通过美国的“山巅之城”和中国的“文明之邦”在历史自我认知上的共性和各自的例外主义进行了比较视野上的解读。


借助于丹尼尔·罗杰斯的演讲,我们可以了解到美国人为何热衷于自称“上帝的选民”,以及美国人热衷于强调美国的独特性。当然,也可以借助文明的比较,重新认识中华文明的演变,进而认识我们自己的文明特质。

 

如何看待一个国家的独特性,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话题。罗杰斯认为,例外主义并非是差异的同义词,甚至不是独特的别名。将一个国家的过去与现在描述为例外,并不是简单地声称自己国家与其他国家之间存在着怎样的不同。在他看来,差异是不言自明的老生常谈。每一个国家的历史,每一个国家的文化,每一种权力、制度、地区与经济的构成都同他国相异。独特性并非是独特的,每一个国家都是如此。

 

那么,如何去理解例外主义呢?在罗杰斯看来,例外主义是一个关于背离的问题。成为例外,意味着背离某一规则、某一标准。声称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文化例外,所虑者并非关于该国,而是为所有他国所做的主张。它想象某一种规则贯穿其他任何地方,只有一处例外。美国历史不断声称自己的文明是独特于世界的特殊文明,但是例外绝非“天定命运”,而是在文本与记忆中不断被塑造与加强的想象。


美国特殊论是怎么回事

 

在大众文化中,例外主义通常用来描述美国成功的理由与方法的神话,自从进入了公众视线以来,就被以不同视角进行解读。有评论家指责美国例外主义不过是民族优越感的一种形式,另有人将之解释为美国人道德优越感的一种展现方式,或以其为美国人自认拥有之卓越理想。


几乎所有的看法,都将例外主义等同于与众不同。如美国著名的保守派思想家,原哈佛大学教授詹姆斯·威尔逊对美国例外主义的解读:“美国例外主义的立论是,美国的政治文化,也就是美国人持有的共同信仰和态度,和其它国家的政治文化迥然不同。例外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我们比别人强,而是说我们与众不同。严格地说,美国例外主义不是指我们是否比别的国家好,而是指我们是否一直都和其它国家不同。”

 

而丹尼尔·罗杰斯认为,人们把“例外”等同于“差异”是不符合西方语境的。例外主义不同于差异,也不是特别的意思。用例外主义来描述一个国家的过去和今天的境况,并不简单地指向它与其他国家的差异。因为差异算不上一种例外,差异本身就是普遍的,每个国家、每个民族、每段历史和每种文化之间都有很大的差别,所以不同的社会结构、宗教信仰以及经济体制具有独特性是显然的,每个个体都有独特之处。


Daniel Rodgers, As a City on a Hill: The Story of Americas Most Famous Lay Serm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8.(即将出版)

 

罗杰斯说:“例外主义指向的是‘背离’,成为例外即意味着背离一个规则、一种形式。比如,一个一米九的人,他不单单是高,而且他高出了大多数人的平均水平,所以他背离了人类平均身高的分配。因此我们说‘例外主义’,实际上恰恰不是去聚焦这个特殊的、背离常规的个体,而是反观其对应的那个整体。只有一个普遍相似的整体才能够凸显出一个个体的偏离,对例外的重视是为了对整体更好地理解。”

 

因此,例外主义表面上看似乎是谈论“差异”,实则是谈论“共同”。在说一个民族或文化例外时,我们关注的是所有的民族和文化,而不仅仅是它本身。尤其是关注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在经济、文化和政治结构的组合形成的差异和相对时期的主流形态,我们思考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主流偏好,以及这个背离主流规则和形式的个体,在什么具体环境下选择了自己所坚持的道路,并且在发展中是否将一种最开始的例外发展成后来的主流遵从的形式。  

 

例如,在二战前,美国所推行的“现代化”是受到广泛的批判的,它作为一种世界范围内的“例外”而广受谴责,“西方的没落”成为时代主题,但是二战后美国的这种现代化形成的“自由和民主”却成为世界普遍认同的价值观,从特殊变成了世界的范例,被全世界追逐和效仿。


1992年日裔美籍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发表了《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认为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标志着冷战的结束和社会主义走向失败,西方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已经是人类社会的最优选择,历史将终结于资本主义。这一结论在当时得到了西方世界的普遍认同。美国因而将例外转化为普遍,并向外推广,反而曾经的例外变成了一种文明,而其他与之相斥的形态则变成了野蛮。

 

这也带来一种文明的冲突,正如塞缪尔·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所揭示的以西方基督教文明为主导的普遍文明,正在受到其他文明迅速崛起的挑战,美国主导的文明必然在推行自己的普遍价值观中和其他国家产生冲突和对抗。当例外转化成一种文明的范式,势必有另一股例外的力量来冲击着文明,这种转换背后的动力和原因是什么?是否世界历史的发展就是普遍论和例外论的循环?

 

同时,罗杰斯认为,例外不是“孤立”,例外是承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并通过和其他不同文化的交流增加民族的自我认同。针对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所说的美国例外主义经历了从“独善其身”到“全球干预”的演进,“孤立主义”与“干涉主义”是美国例外主义的两个方面,罗杰斯则从跨文化传播的视角解读“例外主义”。他认为,正是不同的民族塑造着彼此。只有在跨文化的交流中才更能找到民族自身的认同。所以“例外主义”并不是置身事外,而是一种和其他民族和文化保持交流和沟通,同时尊重多样性,维护独特性的做法。

 

这个观点和日本学者青木保所言相似,“理解异文化的意义之一,就是在异文化中发现我们自己或缺的东西,然后来重新探究那些东西在本土文化中业已消失的原因。这意味着异文化不单单是一种珍奇的存在,并且是重新审视本土文化的一个机会。”

 

最后,罗杰斯指出,例外主义是一种对差异的信仰和意识,它本身预设在人类生活中存在某些规范或寻常。成为例外意味着背离某种寻常的状态——或者不及于它,或者超拔于它。但是,一般而言,那些宣扬其例外论者也坚持他们的优越而非低劣。这就成为历史学者的工作去评价其例外论调究竟正确与否。

 

美国人为何热衷于自称“上帝的选民”

 

“山巅之城”长久以来被看做美国例外论的源头。1630年温斯罗普举家搬到马萨诸塞并当选为殖民地总督,1630年布道时他引用了马太福音5章14节耶稣的登山宝训中关于盐和光的隐喻:“你们是世上的光。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来提醒在新英格兰建立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清教徒殖民者,他们的新社区将成为一座“山巅之城”,被全球瞩目。


此信条被后世解读为美国“天定命运”的理由——美利坚合众国与美国人在世界上地位独特,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独一无二,以自由、个人主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由放任的市场等思想为建国基础的国家,因其为人类提供机会与希望,寄望美国为其他国家之典范。

 

在过去的40年里,几乎每一本美国的教科书都在讲述这段历史,暗示美国的价值理念、政治体制和历史是无与伦比的,值得全世界景仰。美国在世界舞台上发挥独特的作用是命中注定的,它被赋予了这个权利,是“上帝选民”。久而久之,“山巅之城”已成为美国政客的流行语。

 

罗杰斯认为,“无论历史是什么或者应该是什么,它都很容易变成不堪重负地被重新塑造的各种国族神话和阶级神话”。美国社会对于“山巅之城”文本的塑造是出于当时历史的再发明,其创立的初衷只是清教徒为了实现信仰而立下的誓约,并没有什么例外主义的政治意味。

 

罗杰斯通过对“山巅之城”的文本发展脉络来阐释了其源头和后来的“引申意义”之间的断裂性。美国至今所说的“例外主义”和当时语境下的“山巅之城”并不是一个线性的历史叙事,其中存在着断裂。“山巅之城”的布告的初衷是朝向宗教意味的,带有当时清教徒的宗教理想和纯粹的信仰,而后它一直湮没于历史的符号之中被人遗忘,直到19世纪,它才作为一种“再创造”进入公众的视线,尤其是里根的辞别演讲,才将它建构为一种政治性的用途,和“美国精神”挂钩,成为美国“例外主义”的符号。

 

历史上对于温斯罗普布告的记载很少,仅有一个它写过的字迹留存,在后来在温斯罗普的长篇日记里也从来没有提起过它的存在,也不曾有人记得听过这样的布告和演讲,很快它就在风中被遗忘,没有人在意。温斯罗普终究只是一个虔诚的清教徒。他引用这句圣经的引文仅仅是表达清教徒的正义和良善的理想追求。


他写下这个布告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要让美国成为全世界的灯塔,而是一种“如果被上帝选中的人不坚持信仰——对世界的爱和正义,就会不称职” 的感觉带来的对偶发事件的焦虑,这是一种长期的、热切的请求,希望自己作为“上帝选民”给世界带来正义和善良,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时候做出自己的奉献。


因此,“居住在山上”是一种宗教意味上的信仰的坚持和道德的模范,只是居住在一个万众瞩目的环境,这种瞩目,是一种他律下的自律,因为众人的注视,而时刻谨记自己的良善信仰,目的是追求上帝的脚步,而不是强求其他世俗的认可和跟从。这就是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提到的一种因信仰上帝而带来的使命感。

 

这和后来美国所说的“例外主义”和政治意义上的“天定命运”的美国精神是有本质上的差异的,他们中间的时间是割裂的。这只是一个利用这个文本实现的语义的新发明。

 

即使是美国革命胜利后风靡一时的“美国的特殊承诺”,也是出于对美国社会的自信而基于当时历史特定情境提出的伟大理想,和“山巅之城”没什么关系。汤姆·潘恩在1775年冬天写下的“美国正如一道光,散射到全世界”,可以看出当时美国在世界上的影响力逐步增强,但是即使在这个时候,人们仍然没有把当时温斯特罗的布告和这种普世主义联系起来,当时的“民族文化的历史传统”的自信就足够为自己的伟大抱负包装一个正当理由。即使是威尔逊总统提出的国际主义,也是借力于当时的特殊国际国内环境而形成的产物,也没有提到过“山上之城”的历史传统。

 

实质上,“山巅之城”作为一个“传统根源”来解释政治的正当性,恰恰体现了当时美国社会心理的焦虑,他们需要一种“历史的先验性”来赋予自己的作为正统性。尤其是冷战后期,越来越多的政治家和小说家开始重铸新英格兰清教徒是美国的建立者的传统。

 

为了和苏联对抗,他们把“山巅之城”塑造为“美国信念”的象征符号,充分强调了美国的“上帝选民”的历史性。尤其是在第40任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在位时期,整个美国处于一种厌战的思潮中,整个美国社会是低迷的。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民族问题上都出现了矛盾,国家担心美国民众和苏联对抗的意愿,因此将“山巅之城”建构为政治用途,解读为美国例外主义的源头,并在公众广泛传播,成为美国民众的普遍认知。


这种解读,本质上是为了安抚社会心理的自卑和焦虑而采取的一个技巧,本质上背离了布告一开始产生的根源,同时也被过度挖掘,失去了最开始的纯粹的宗教意义。“山巅之城”逐渐附着上锋芒毕露的色调,代表着一种对全世界的承诺,成为普世主义的代言。在里根之后,“山巅之城”的故事被广泛传播,成为一种“普遍的信条”,在奥巴马时期甚至将其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中让所有美国学生学习。

 

历史的转换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曾经被人遗忘的毫不起眼的信条,却因偶然的际遇和时代的凑巧,成为了公民信仰的基础;曾经单纯的宗教出发点,也被后人理所应当地解读为例外主义的源头;曾经几乎完全消失,后来却重新出现,将一个被遗忘的文本推向了标志性的地位。


它不仅仅是一个被接受的故事,更是一个流动的文本解读,一个文本的重要性会因为时代的需要而不同,曾经被引用的部分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但在不断变化的具体环境中,那些固定的文本,也会因为充满偶然性的变故、始料不及的意外、戏剧性的历史而变得有意义。只有特定时代的人,在顾虑当下历史和民族的某种假设的压力下,才把它想象成静止和专一的。

 

如何理解中国文明

 

在中美两国历史上的自我认知问题对话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杨念群教授也对“例外主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对中国的民族自我认知问题进行了交流。

 

杨念群认为,例外即代表某个国家和文明在历史和现实中所表现出来的异质于普遍或共同规则的现象。从中国的文明发展脉络也说明例外和普遍是分不开的,“例外论”会向“普遍论”转化。

 

正如美国从例外走向普遍,中国的文明也可以看做是从例外到普遍的转化过程。“中国”、“天下”、“大一统”三个概念指向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脉络。

 

“中国”的概念指向“例外”。“中国”一开始仅仅是一个自然地理概念,中原地区,华夷之辨代表的是一种“排外”,强调差异性,当时的中国是排外的。但随着版图的扩大,中国走向了普遍,在不断地和外族的交流中,其他外族也汉化成为普遍的一部分。这可以算是从例外到普遍的过程,因此开始强调“天下”,这个政治上带有一种包容的词语,强调消弭差异性,是一种普遍的认同感,因此中国的所谓普遍意义,是包容天下。


而“大一统”则强调从例外到普遍的过程和手段。这是理解中国政治文化的关键词。例外和普遍之间是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华民族的产生也是三个观念的延续。它们同时强调中国在相对时期的文明,但是文明和野蛮也不是绝对的,是相互转换的,不是一个截然对立的过程。在普遍的意义上理解例外,在例外的前提看普遍。

 

但在晚清中国文明受到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后,文明的普遍意义又再次转向例外,中国传统珍视的价值被视为例外,而西方的工业文明又当做一种普遍。例外和普遍,在对立中统一,例外可能走向普遍,而普遍同时也有可能成为例外。

 

今天思考的问题在于,如何从例外的角色加以进化来容纳到西方的普遍意义的历史中,同时又意识到西方普遍价值的缺陷而维护自己的特点,这也是中国从普遍意义上对西方中心的认可转回对自身价值的认可的动态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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