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平行世界”中,那另外一种或更多种人生将是什么样子?


时隔七年,美国当代小说大师保罗·奥斯特,带来迄今最具雄心的《4 3 2 1》,近期理想国引进出版了这部长篇著作。在小说中,奥斯特采用了平行世界的故事架构,借助一个主人公的四条不同人生轨迹,如同四面镜子互相映照无限的镜像,借由四重结构对人生的可能性展开了多层次的审视。


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 ,1947年生于新泽西州的纽瓦克市,被视为是美国当代最勇于创新的小说家之一。他出版有《纽约三部曲》《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幻影书》《月宫》《巨兽》等作品。


以任何标准来看,保罗·奥斯特都是不折不扣的“斜杠先生”:诗人/小说家/编辑/文学译者/剧作家⋯⋯从1982到2017年,以惊人的稳定产出了十六部小说,九部文集/回忆录,五个剧本,六部译作(包括与前妻莉迪亚·戴维斯合译的萨Life/Situtions)。然而,在2010年之后长达七年的时间里他没有再出版一部小说。直到2017年初的《4 3 2 1》,一本800多页的大部头出版。该书长度是他以往任何一部作品的三四倍。


关于保罗·奥斯特,村上春树曾不吝赞美称他为“天才”,评论界泰斗哈罗德·布鲁姆说他融合了“霍桑和卡夫卡,就像博尔赫斯那样”。而《英国病人》的作者迈克尔·翁达杰则说:“无论选择用何种形态发声,无论想象出什么样的故事,保罗·奥斯特都是不容忽视的声音。”对于奥斯特最新的这部超级长篇小说《4321》,著名评论家大卫·高见称赞奥斯特完成的是“辉煌的构想”。


《4 3 2 1》的故事回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纽约,美国政治和文化激荡变革的中心。主人公阿奇·弗格森的成长经历标记了当时主要的历史事件——政治暗杀、反战、民权运动,但奥斯特并不是一个编年史家。弗格森的生活在作品中沿着四条不同的轨迹展开,犹如四个声部交织的乐章,四个版本的故事是四面镜子,互相映照出无限的镜像。


《4 3 2 1》,作者: [美] 保罗·奥斯特,译者: 李鹏程,版本: 理想国·九州出版社 2018年11月。


小说一共7章,每一章被分为四个部分,分别对应弗格森的四个版本,章节名清晰地标记出了我们正在跟进哪个弗格森的故事:1.1,1.2,1.3或1.4。所以,《4 3 2 1》正确的打开方式,是按照它本身的顺序耐心读下去(1.1,1.2,1.3⋯⋯),忍住想一口气读完某个版本故事线的冲动(1.1,2.1,3.1⋯⋯),将悬念保持到下一章的轮转开始。在并行推进的几个故事版本中切换,感受叙事中时间微妙的弹性,以及这种切换在想象中创造的自由空间。


在这个交错编制了同一个男孩的四种人生的故事里,我们看到了四个父亲,他们有时早逝、有时离婚,但总是在弗格森的世界里缺席;四个母亲,她们有时成了家庭主妇、有时成了摄影家,但都热爱摄影,是弗格森深深依恋的对象;四个艾米,她们有时候是弗格森的女友、有时是他的继姐,但总是革命少女,以及弗格森深爱的对象;而弗格森自己,无论是经历了怎样的人生轨迹,无论是失去了两根手指还是发现了自己的双性取向,始终都是一个热爱棒球、并最终选择了以书写为业的少年——也是奥斯特自身的写照。


与此同时,我们也会发现从保罗·奥斯特的新作《4 3 2 1》中,我们可以看到无数前作的影子,而这些攒动的身影又无一不可追溯到作者自身:“弗格森睡了过去,然后梦到他正梦到自己死了。”这是弗格森一号的经历。这也是《在地图结束的地方》里骨头先生的,不同的是骨头先生梦见的,是他的主人威利的死亡。


“狂暴的滂沱大雨,让骨头颤抖的霹雳和炫目的闪电。”这是弗格森二号的经历,也是《红色笔记本》中小伙伴罗夫的,他们同样在这场暴风雨中失去了生命。


“我看到这个红色本子时,我听到它在呼唤我,在喊我的名字。”这是弗格森四号的经历。也是《纽约三部曲》中侦探小说作者奎因的:“他突然对底部的一个红色笔记本产生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动。”


“鬼鬼祟祟跑到巴黎大堂的大街小巷里找妓女。”这是弗格森三号的经历,也是《冬日笔记》里奥斯特本人的:“有时你会出门给自己找个妓女,在你住在那儿的几年里也许有五六次,沿着如今已经拆除的巴黎大堂区附近的小路游荡。”


还有,《往右,往左,还是直直向前》与《密室中的旅行》,也有《脚底的伴侣》与《末世之城》,以及《猩红笔记本》与《红色笔记本》⋯⋯总是在书写自身,甚至变本加厉地书写四倍的人生,这是一种自恋吗?奥斯特为什么永远在自我重复?我们见过太多在处女作里复刻个人经验的作者,也读过不少暮年后写成的自传回忆录,但如此坦率而执拗、几十年如一日地书写“我”的故事,奥斯特也堪称独树一帜了。


《4 3 2 1》的出现,恰好可以视作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因为“自身”是不确定的。“我”的故事必须从外部讲述,而讲述意味着“我”从自身消失了,“它无法讲述自己,除非作为另一个”。用奥斯特自己的话说,就是:


“一旦开始试图讲述,他就已经变成不止自己一个人了。记忆不单复苏人们的私人往事,而且沉浸在他人的往事中,也就是说:历史——人们既参与又见证了的历史,既是历史的一部分,也是除此而外的部分。”


永远在书写自身、永远被语言控制、永远沉迷于种种巧合。但当奥斯特说到偶然时,并不是指某种控制欲,不是操纵情节的手法、把所有事情整合在一起的冲动或者皆大欢喜的结局,而是指对不可预料事情的呈现和一种偶然的力量,是借由共时性这种世界的韵脚勾连的一个更广阔的世界:“把陌生的与熟悉的东西结合起来:像最忠实的现实主义者那样密切地观察这个世界,然后通过另一个略微变形的镜头,创造出一种观看世界的方式。”剥开存在主义、后现代等种种标签,从本质上讲,保罗·奥斯特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书写的“不真实”,要比我们身处其中的真实世界更“真实”。


借助这部超级长篇《4 3 2 1》的译介出版,中文版编辑们对保罗·奥斯特进行了一场虚拟访谈,奥斯特的回复则摘自他本人的作品(除《4 3 2 1》外也包括《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记忆之书》)(《密室中的旅行》《冬日笔记》等,每段段末括号内为具体出处)。或许,通过这场虚拟访谈,对作品进行复盘,我们能更好地走进奥斯特的世界。


 

《4 3 2 1》

真正的世界,还包括那些本可能发生但没有的事

 

问:书名《4 3 2 1》乍一看来有些不明所以,与以往那些诸如“孤独及其所创造的”“幻影书”“密室中的旅行”等看起来就非常“奥斯特”的名字相比,有些过于抽象了,为什么会起这样一个名字?


保罗·奥斯特:四个男孩有同样的父母,同样的身体,同样的遗传物质,但生活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房子里,有着各自的境遇。在不同境遇的影响下,这些男孩会朝这边或者那边转向,随着故事发展,他们的人生开始分岔,从童年到少年再到青年,成为越来越不同的角色,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道路,但他们仍然还是同一个人,三个想象出来的自己,然后顺便再把他自己扔进去,作为第四号,也就是书的作者。他会爱这些男孩,就好像他们是真的一样,就好像他爱自己那样去爱他们。

上帝无处可寻,但生命随处可见,死亡随处可见,生者与死者被连在了一起……接着,他将重新与自己为伴,挺到最后的人。


书名就这样有了:《4 3 2 1》。(《4 3 2 1·7.4》)


问:为什么会想写这样一个平行人生的故事?弗格森三号在创作《安妮·弗兰克在好莱坞》时描写了这样的感受,“进入一个充满魅力与自由的平行世界的诱惑,渴望自己融入到那些大于真实、优于真实的故事里的欲望,让自我从自我中升离,将世界抛在身后”,这是作者的自白吗?


保罗·奥斯特:从开始懂事时起就一直有种感觉,觉得那些分岔口与平行道,全都有同样的人在同一时刻走着,看得见的人和影子般的人;觉得现在这个世界顶多是一部分的世界,真正的世界还包括那些本可能发生但没有的事;觉得某条路和别的路之间并没有好坏之分。但活在一具躯壳中的痛苦,就是无论哪个时刻你只能在一条路上走,虽然你本来有可能走在另一条上,正去往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4 3 2 1·7.4》)


总有人跟弗格森讲,人生就像一本书,故事从第一页开始不断向前推进……时间既可以向前进,也可以向后退,可书里的故事只能向前发展,所以书这个比喻是说不通的。硬要比的话,人生可能更类似一份八卦新闻报纸的架构,战争爆发或者黑帮仇杀这种大事件在头版上,不太重要的新闻在后面的版面,但末版上也会有头条,来自虽不重要但扣人心弦的体育世界中的当日要闻,而且体育版的文章几乎从来都是倒着读的。时间移动的方向有两个,因为迈向未来的每一步都携带着过去的一份记忆,身边的世界在不断被他内心的世界塑造,就像其他人感受到的世界也被他自己的记忆塑造一样。尽管所有人都被他们共同拥有的空间捆绑在一起,他们在时间中的旅程却各不相同,也就是说,每个人生活的世界都和别人的稍有差别。(《4 3 2 1·3.4》)


问:写完整本书是什么感觉?


保罗·奥斯特:原以为那一刻会体验到各种美妙的感受,但只是在把最后五页纸和复写纸从打字机里抽出来时有一阵突如其来的喜悦,随后便烟消云散了。


空虚。不是独自站在一个没有家具的房间里那种意义上的空——而是女人分娩之后那样掏空了。只是生出来的孩子夭折了,这个婴儿永远不会改变、长大或学会如何走路,因为你写多久,书就在你的肚子里活多久,一旦从身体里出来它们就没用了,死了。(《4 3 2 1·6.3》)

 

童年时代的保罗·奥斯特。


亲密关系

他需要被人爱,比大多人需要的程度更深

 

问:亲子关系是贯穿《4 3 2 1》始终的一个重要命题,而且无论是在哪个版本的故事里,弗格森总是会疏离父亲、依赖母亲,一个典型的俄狄浦斯模型。鉴于作品的自传性相当明显,也想请你谈一谈,父亲扮演着一个怎样的角色?父亲的缺席意味着什么?


保罗·奥斯特:三十四岁,结婚。五十二岁,离婚。尽管他并不逃避丈夫的表面责任,但他显然不胜任这个角色。对此他就是没有天分。与他谈话很费力。在任何情形下他都无力或不愿显露自己。他是个隐形人。整个一生他都梦想成为百万富翁,成为世上最富有的人。他要的并不完全是金钱本身,而是它所代表的东西:不仅仅是世人眼中的成功,而且是一种令自己变得遥不可及的方式。


最早的记忆:他的缺席。在我生命的最初几年,他会一清早就出门上班,在我醒来之前;而当他回家时,我早就睡了。我是我母亲的孩子,我生活在她的轨道里。似乎从最初开始,我就在寻找父亲,疯狂地寻找与他相似的任何人。稍后的记忆:一种渴望。我希望他能注意我。任何事,即使最小的事情,也足够了。更经常的,则是失望。在我内心深处:有一种想做大事的欲望,以英雄式的行为感动他。他越冷漠,对我而言赌注就变得越高。


他对我最经常的描述是“想入非非”,或者“不脚踏实地”。在他眼中,你要工作才能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根据定义,工作是能带来钱财的某种东西。如果它不能带来钱财,就不是工作。所以说,写作不是工作,尤其是写诗。它至多是一种爱好,一种在做真正重要的事之间消磨时间的愉快方式。父亲认为我是在挥霍自己的天赋,并拒绝长大。


尽管如此,我们之间仍然存在着某种联系。(《孤独及其所创造的·一个隐形人的画像》)我在等他联系我,他在等我联系他,但在我们两个都愿意让步之前,时间用光了。(《4 3 2 1·7.4》)


当父亲去世,儿子成了他自己的父亲和他自己的儿子。看着他的儿子,从这男孩的脸上看到了自己。想象着自己看着他的时候那男孩看见了什么,于是发现自己成了自己的父亲。(《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记忆之书》)


问:不同版本的弗格森都对母亲有着强烈的依恋。除了父亲的缺席,还有其他的原因吗?


保罗·奥斯特:母亲最终替换掉了上帝,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神圣之灵的凡间化身,虽然这位神并不完美,也无法长生不死,和所有凡人一样会生气、焦躁、困惑,但他依然很崇拜他母亲,她从来没让他失望过,无论他让她失望了多少次,她从来不会不爱他,以后也永远不会不爱他,直到她死。(《4 3 2 1·4.3》)


问:弗格森的罗曼史占据了相当大的篇幅,我们看到在不同版本的故事中,他和走马灯般的男男女女有过亲密接触,有青春期刚刚开始发育时的无措性幻想,也有靠去书店偷书来支付的25美元一次的嫖娼之旅,会在一个醉醺醺的夜晚先后向继堂哥和继堂姐表白,也会和自己的老师或者出版商做爱。对于弗格森来说,性与爱意味着什么?他对亲密关系的期待是什么?


保罗·奥斯特:弗格森最根本的追求始终是精神上的,梦想着拥有一种心灵上的永恒联系,意趣相投的灵魂之间的互爱,当然,灵魂肯定要有肉体才行,最好还是那种让人想要感谢上帝的肉体,但灵魂是第一位的,永远都会是第一位。(《4 3 2 1·2.1》)他需要被人爱,比大多人需要被爱的程度更深,需要在他醒着的每一分钟里没有停歇、彻彻底底地被人爱着。但没有爱的性总比连性都没有强,成年的矛盾之处就在这里,你的心可以被打碎,但性腺却一直在告诉你忘了你的心吧。(《4 3 2 1·4.3》)


仅仅是爱上了另一个人罢了,因为那另一个人美丽,迷人,与众不同。所以爱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又有什么关系?同性之间的性爱和异性之间的性爱一样正常、自然,或许还更正常、更自然。人为什么非得二选一,为什么要以正常或自然的名义把一半的人类排除在外,而事实却是每个人都是二者兼有。(《4 3 2 1·5.3》)


一连串的“保罗·奥斯特”。


60年代

每个人都在和每个人斗争,世界已经四分五裂

 

问:青春期除了爱情的部分,更大的重点转向了政治,肯尼迪事件、反越战、民权运动以及反文化运动。弗格森是如何看待这些事件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


保罗·奥斯特:虽然弗格森年纪尚未大到可以理解政治始终是政治,但他明白局势已经一触即发,六十年代初铺天盖地都是各种山雨欲来的新闻。(《4 3 2 1·2.1》)之前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美国笨蛋,信仰进步,信仰追求一个更美好的明天。我们消灭了小儿麻痹症,不是吗?种族主义将是下一个目标。民权运动就是那颗会把美国变成一个色盲社会的神奇药丸。(《4 3 2 1·6.4》)但后来他明白,北方的种族歧视和南方一样根深蒂固,纯真的理想主义已死,梦想的那个黑人和白人并肩站在一起,不再有肤色偏见的美国,不过是愚蠢的一厢情愿,和平抵抗已经失去了意义,马丁·路德·金已是过去。(《4 3 2 1·3.1》)但就算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名更有见识的公民、更敏锐的观察者,内知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的大战,外晓美国与各友好与不友好的外国政府之间的互动,他也仍然觉得政治是他能想到的最致命、最沉闷的话题。(《4 3 2 1·3.3》)



警察与学生间存在敌意,这种互相的憎恶,并非像所有人担心的那样,和白人与黑人的敌对情绪有关,而是白人和白人间的阶级仇恨。(《4 3 2 1·6.1》)他痛恨右翼,他痛恨政府,但现在他也痛恨极左翼的虚假革命。(《4 3 2 1·7.1》)民权运动本就已分化出了不同派别,现在各派内部又进一步分裂出了新的派别,或许这些派别内部的派别还会再分出别的派别,每个人都和每个人在斗争,相互之间画出的界线清晰无比,没有几个人敢越过一步,世界已经四分五裂。(《4 3 2 1·4.1》)


问:弗格森对资本主义保持怀疑,威利一生都在反资本主义。谈谈你对资本主义和消费社会的看法?


保罗·奥斯特:人没办法光靠文字活着。他需要面包,而且一块还不够,还得要两块。一块放在口袋里,一块放在嘴巴里。你得用面包去买面包,如果没有前者,那也绝对得不到后者。(《在地图结束的地方·2》)钱是一种必要的恶,大家都需要钱才能活下去,所以,显然钱太多总比钱太少要好。但另一方面,为了赚很多钱,人就得投入大量的时间去赚钱,远远超过了必要或者合理的程度。(《4 3 2 1·1.4》)


政治、经济,还有贪婪。还有这个国家所转向的可怕地方。基督教权利躁狂症。二十一岁的互联网百万富翁。高尔夫频道。色情频道。资本主义胜利了,再无任何反对它的势力了。(《布鲁克林的荒唐事·食饮之夜》)敌视上层中产阶级习惯和态度的弗格森,鄙视那些出手阔绰、追求显赫地位的新一代美国人——或许高尔夫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好的,午餐吃鲜虾盅和三层三明治也没什么不好,但弗格森很怀念他的汉堡和那碗薄荷碎冰激凌,所以他离高尔夫代表的那个世界越近,就越发现自己鄙视高尔夫——或许不是这项运动本身,但无疑是那些打高尔夫的人。(《4 3 2 1·4.2》)


艾米倾向于用马克思主义来解读各种事件,认为资本主义必然会被推翻,但在弗格森看来,被改头换面的黑格尔辩证法似乎是一种机械简化的世界观,美国的工人根本没有阶级意识,美国的文化中也找不到任何对社会主义者的同情。(《4 3 2 1·5.1》)资本主义是症结所在,并不意味着就能消灭资本主义,我是努力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人。我不是信徒,而是不可知论者。(《4 3 2 1·6.1》)我关注的全是个人,有良心的人单枪匹马地践行道德原则,没有攻击体制以及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重建社会的理论基础。(《4 3 2 1·4.4》)重要的是认识到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里,没有最坏,只有更坏,最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4 3 2 1·6.1》)我不想改造世界,我想理解这个世界,进而找到一种方式活在其中。(《4 3 2 1·6.3》)我不会跑到路障后面战斗,但我会为那些战斗的人加油,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写我的书。(《4 3 2 1·7.4》)


问:你在不同的书中,总是在书写纽约。纽约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保罗·奥斯特:纽约代表了一切和市郊无关的东西,预示着一种有可能逃往的未来,或者至少是被那种可能的未来占据的现在。(《4 3 2 1·2.1》)


纽约是一个无边无际的空间,一个永无止境的迷宫,不管走出多远,不管对社区和街道有多么了如指掌,它们总会给人一种迷失的感觉。迷失,不仅是摸不清这个城市,而且也找不到自己了。在最享受的那些散步中,会有一种不知身处何方的感受。这种感受,成了最终所渴望的一切:去往永无之地。纽约就是自己周围垒起来的无何有之乡。(《纽约三部曲·玻璃城》)


亲切、肮脏、贪婪的纽约,人脸的大都会,平放的巴别塔。(《4 3 2 1·1.0》)我必须来纽约,因为这是最荒凉、最凄惨的地方。一整个破裂的世界,混乱是普遍现象。你一睁眼就能看见。破碎的人,破碎的事物,破碎的思想。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垃圾堆。但这绝对合乎我的意图。那些街道是无穷无尽的物质来源,是取之不尽的破烂仓库。(《纽约三部曲·玻璃城》)


问:那法国呢,好像每一个弗格森都学了法语,或者在法国生活过一段时间,这也跟你个人的经验相吻合。就是在法国,你开始做诗歌的创作和翻译。


保罗·奥斯特:法国汇聚了美国没有的一切,有最棒的诗人、最棒的小说家、最棒的电影人、最棒的哲学家、最棒的博物馆、最棒的美食。(《4 3 2 1·4.1》)人们出于习惯攻击你,纯粹为了攻击的愉悦而攻击,而他们会一直攻击到你向他们表示你愿意回击,这时你会赢得他们的尊敬。这就是法国人的生活。住在那儿的三年半中,遇见了一些地球表面最冷酷最尖刻的角色,也遇见了你见过的最慷慨的男女。(《冬日笔记》)


巴黎是巴黎的电影,是所有巴黎电影的聚合体,这个城市所有华丽、刺激的现实都是那么真实,可以置身其中,又像一个幻想出来的地方,一个既存在于环绕在身体周围的空气里,也存在于脑海中的地方,同时在这儿也在那儿,一个是黑白的过去,一个是彩色的当下。(《4 3 2 1·4.3》)

 

要么写、要么死

写作能让人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问:你从不吝在作品中赞美那些伟大的作家。在《在地图结束的地方》中,你借威利之口说:“这个叫坡的家伙是我的祖父,是我们所有美国文人的伟大祖先和父亲。没有他,就不会有我,不会有他们,不会有任何人。”在《纽约三部曲》里,则是:“如果他能耐下性子,按照《瓦尔登湖》要求的阅读精神来读这本书,他整个的生活可能都会开始改变。”在《4 3 2 1》中我们看到了大量的书单,有些来自弗格森的姨妈,有些来自继父。详细谈谈弗格森的文学英雄?


保罗·奥斯特:之前有过两次,一本书颠覆性地彻底改变了他,摧毁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假设: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是关于人类灵魂的激情与矛盾,梭罗的书是一本有关如何生活的指南。(《4 3 2 1·5.4》)


《罪与罚》成了那道从天而降的闪电,把他劈成了一百块碎片,等他重新把自己组装好之后,弗格森已经不再对未来有任何疑问,因为如果这是一本书可以有的样子,写小说显然是一个人能做的最好的事。陀思妥耶夫斯基让他明白了编出来的故事可以灼伤你,冻僵你,扒光你,把你扔到宇宙的狂风之中。(《4 3 2 1·3.4》)


梭罗不是小说家,但他写出来的每个字似乎都完美得各得其所,每个句子本身就是一部微作品,一个具有自己的呼吸和思想的独立单元。阅读这种散文时的刺激,是你永远不知道从一个句子到下一个句子,梭罗会跨多远,有时候只是几英寸,有时候是几英尺,有时候是几千英里,这些毫无规律的距离造成的失稳效应,教会了弗格森以新的方式去思考自己的写作尝试,因为梭罗所做的是把两种对立、排斥的冲动融在每一段话里。这就是秘密所在。所有的控制都会导致沉闷和窒息。所有的冒险都会导致混乱和不可知。但二者放在一起,也许你会发现什么。


但梭罗可不是只有写作风格。他有一种要做自己的野蛮需求,不是任何人而是他自己,哪怕是以冒犯邻人为代价。青春期的弗格森在梭罗身上看到的,是一个终其一生保持着青春期状态的人,他从未放弃他的原则——直到痛苦的终点,都是一个勇敢少年,这恰恰是弗格森为自己构想的未来。梭罗还批判地考察了金钱主宰一切这个美国观念,拒斥美国政府,为了抗议政府的举措甘愿坐牢,还有他那个改变了世界的观念——公民的不服从,对不公正的法律带来的暴力采取非暴力的抵抗。(《4 3 2 1·4.4》)


问:几个版本的弗格森都接触了新闻媒体的领域,有时是校报校刊,有时是自己办的小报,也有给大型媒体撰写体育、影评或社会事件的报道。但其中也有一个弗格森认为新闻写作不够“艺术”。你早年也给媒体写过评论、发表过译作,请谈谈你对这种写作的理解。在你看来,媒体与文学这两种书写和阅读方式的区别在哪里?


保罗·奥斯特:报纸的吸引力与书籍完全不同。书籍是坚实而永久的,而报纸是轻薄、短暂的一次性用品,阅读之后立即被丢弃,第二天早晨被新的报纸取代以换取新的一天。书籍从头到尾就像一条直线向前发展,但报纸上的故事总是同时在各个地方展开,一个同时性和矛盾对立的大杂烩,不同的报道在同一页面上共存,展示着世界的不同侧面。(《4 3 2 1·2.2》)


报纸的工作既是对世界的参与,又是对世界的回避。如果决意要把工作做好,就得接受这个悖论的两面,学会活在一种双重状态中:既要一头扎进事物当中,又要站在边线上当一个中立的观察者。做记者就意味着你永远不能成为那个用砖头砸碎窗户,进而引发革命的人。你可以看别人扔砖头,可以试着理解他为什么会扔砖头,可以跟别人解释那块砖头在发动革命的过程中具有的重要性,但你自己永远不能扔砖头。(《4 3 2 1·5.1》)


新闻稿是在用一堆话回应世界,努力把不成文的世界变成文字,可要讲述真实世界里发生的事情,你需要反其道而行,以最后发生的事开篇,而不是第一件发生的事,结果先于原因。事实高于一切,最重要的事实高于其他的事实,但这不意味着你就不能思考或者运用想象力。可别忘了,惠特曼起步时给《布鲁克林鹰报》做过记者,海明威曾给《堪萨斯城星报》写过稿,而出生于纽瓦克的斯蒂芬·克莱恩在《纽约先驱报》当过记者。如果你有写作的真本事,就算受制于真实世界,也不会阻止你成为一个好作家。(《4 3 2 1·4.1》)


问:还有翻译。你后来放弃了写诗,却还是做了很多诗歌的翻译,“从阿波利奈尔痛彻心扉、如泣如诉的《红发美人》,到查拉疯狂、悦耳、如绕口令一般的《近似的人》,从桑德拉尔节奏散漫的《在纽约过复活节》,到保尔·艾吕雅诗意的优雅”,虽然那也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保罗·奥斯特:就算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诗人,仍然可以通过翻译来参与诗歌创作的行为。如果你热爱正在翻译的诗,那么把它拆解开再用你的语言组合好,就是一种虔诚的奉献,为大师效力,你手中的美好之物正是他们交给你的。(《4 3 2 1·5.1》)无论有多享受高速写作的压力,最终还是十五世纪跟维庸的法语搏斗更让人有满足感。那些诗成了避难所,一座理智的小岛,在那里不会感到与自己有疏离感,或者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4 3 2 1·7.1》)


问:每一位弗格森,无论是从事新闻写作、诗歌翻译还是文学创作,都或早或晚地把写作当成了一生的志业。写作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保罗·奥斯特:写作是一件孤独的事情。需要你付出整个一生。在某种程度上讲,一个作家是没有自己的生活的。就算他的人在那里,其实他并非真的在那里。(《纽约三部曲·玻璃城》)当他坐在房间里写作记忆之书时,他把自己视为另一个人,以便讲述他自己的故事。为了在那儿找到自己,他必须使自己缺席。(《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记忆之书》)


墙上贴着一段斯宾诺莎的话:当他梦到自己不想写作时,他没有能力梦到自己想写作;当他梦到自己想要写作时,他没有能力梦到自己不想写作。(《纽约三部曲·锁闭的屋子》)


事实是别无选择,注定了要么写,要么死,尽管会对自己经常写出来一些死气沉沉的东西挣扎和不满,但比起以前干过的任何事,写作能让人感觉到自己还活着,拿起钢笔或者把手指放在打字机的按键上时,会有一种浑身赤裸的感觉,暴露在这个猛冲过来的大世界中,仿佛自己从眼前消失,进入到了那个在脑袋里嗡嗡哼唱的大世界,没有什么能比这感觉更好,没有什么能与之媲美。(《4 3 2 1·4.4》)


问:但弗格森似乎对创意写作课程有些不以为然?你觉得写作是无法被教授的吗?并不存在一种“更好”的文学?


保罗·奥斯特:弗格森从原则上就反对创意写作的教学,因为他坚信虚构写作不是一门可以教出来的学问,每个未来的作家只能靠自己去摸索。此外,根据他获得的相关课程信息,在这类所谓的“工作坊”里(这个说法让他联想到一屋子的年轻学徒正在锯木板,往板上钉钉子),老师会鼓励学生们互相评论各自的作品,这也让他觉得离谱。他的作品都异常怪异,没法被分类,肯定会被斥为实验性垃圾。他并不反对把故事交给那些更有经验的人来做一对一的批评和讨论,但集体评论这种想法让他觉得恐怖。(《4 3 2 1·5.4》)


不同的眼睛、不同的心、不同的脑子,对一份手稿会有不同的理解。一个人同时挨揍和被吻,这才是游戏的真正规则。如果打算继续让别人看故事,就要在被亲吻的同时也做好挨揍的准备。(《4 3 2 1·2.4》)亲吻的快乐褪去之后,刺痛的感觉还会继续很久,忘记被人攻击为“一个疯狂、失控的嬉皮士,他们不相信文学,反而想摧毁它”,要比记住被称赞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更困难。(《4 3 2 1·7.4》)


你要把能学的一切都学会,然后把它们忘掉,剩下那些你忘不掉的,将会成为你作品的根基。(《4 3 2 1·4.4》)写出好书来的方式并不是只有一种。你可以照自己的想法去写,如果你的创作方式是好的方式,你就能写出一本好书来。有意思的是我也说不清最喜欢哪种。所以我猜这就是说任何好的方式都应该是对的方式吧。(《4 3 2 1·2.2》)艺术是一场筵席,桌上的每一道菜都在召唤我们。(《4 3 2 1·4.3》)

 

一个不真实的世界,要比真实的世界大得多

 

问:你多次提到真实。“世界已经不再真实了。”“不真实的城中岔出两条路,未来死了。”我们知道,你的作品以超现实性著称,但你却自称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什么是所谓的“真实”?你认为文学何以书写“真实”?


保罗·奥斯特:卡夫卡生命的最后一年,每天下午都去公园散步。有一天他遇见一个小女孩在伤心啜泣,她的玩偶不见了。他马上就编了一个故事。“你的玩具娃娃旅行去了。”他说。“你怎么知道?”她问。“因为她给我写了一封信。”卡夫卡说。小女孩看来不大相信。“你带着信吗?”她问。“没有,对不起,”他说,“我把信留家里了,我做得不对,但明天我会带来。”卡夫卡径直回家写信。他不是要骗那个小女孩。这是真正的文学劳作,而他决心把它写好。如果他能编造一篇美丽而有说服力的谎言,这就会弥补小女孩的损失,尽管写的是不同的现实,甚或是虚假的现实,但根据虚构法则,这是真实可信的。到三个星期结束时,那些书信已经消除了她心头的不愉快。她知道了这个故事,而当一个人有幸生活在故事之中,生活在一个想象的世界里时,这世界的悲苦也就消失了。只要这故事不断延续下去,现实也就不再存在。(《布鲁克林的荒唐事·驾车北行》)


每个生命都是无法被理解的,不管有多少材料,不管有多少细节,其本质的东西不可言述。讲讲他出生在这里然后去了那里,他做了这个又做那个,他娶了一个女人生了一些孩子,他活着,他死了,他留下了一些著作或者打过仗或者造过桥——都告诉不了我们什么。我们都想听故事,而且我们听故事的方式都和年幼时一样。我们想象着语言之中有真实的故事,为此我们把自己代入了故事里的人物,假装我们能够理解他,因为我们能够理解自己。这是一个骗局。也许,人生在世只是为了我们自己,有时我们甚至有一丝对于自己是谁的明悟,但到头来我们都无法自我确证,随着生活的继续,我们对自己的认识就会变得越来越晦涩难解,越来越意识到我们自己的不自洽。没有人能越过界限抵达他人——原因很简单,没有人能够抵达他自己。(《纽约三部曲·锁闭的屋子》)


而一个不真实的世界要比真实的世界大得多,里面有足够的地方让我们同时既是自己,又不是自己。(《4 3 2 1·1.3》)


问:可不可以这么说,你最想做的是在一个“不真实”的广阔世界里书写“真实”?


保罗·奥斯特:把陌生的与熟悉的东西结合起来:像最忠实的现实主义者那样密切地观察这个世界,然后通过另一个略微变形的镜头,创造出一种观看世界的方式,因为如果一本书只谈论你熟悉的东西,你只能学到你本就知道的东西,而如果一本书只谈论陌生的东西,那你只能学到你不必知道的东西。


最想写出那种故事,它们不但能容纳有知觉的生物和无生命的事物所在的可见世界,也能容纳隐藏于其中的、广阔而又神秘的不可见力量。想要搅乱和迷惑,让人捧腹大笑,让他们的双腿在靴子里颤抖,要在心灵和大脑上留下伤痕,要跳那些傻男孩们一转身开始与自己的幽灵二重身跳起的疯狂之舞。(《4 3 2 1·4.4》)


如果不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延续下去,我觉得写书就没什么意义。这就意味着我要把自己编进故事里去,也意味着要写一个不是侦探的侦探,一个没有答案的谜题。我不知这是好还是坏,但除此外别无选择。(《红色笔记本》)


问:《幽灵》中的人物,如布卢、怀特、布莱克,全以颜色命名;《在地图结束的地方》中的诗人威利改姓了圣诞;《4 3 2 1》开篇就是一个滑稽的命名故事,也是弗格森这个姓氏的由来。而弗格森也喜欢给笔下的人物起奇怪的名字。你为什么总要给你的角色起这类怪名字?怎么理解“命名”?


保罗·奥斯特:或许是因为名字能告诉读者这些角色是故事里的人物,不是来自真实世界。我喜欢那种承认自己是故事的故事,而不是假装是真相,全部真相,只有真相,上帝作证。(《4 3 2 1·4.4》)


问:在《4 3 2 1》中,你又让弗格森和霍华德玩起了诗人威利般拗口的双关游戏,也写到了斯普纳式的文字游戏,比如《双城记》与《卖咪咪》。除了开篇的命名故事,你还写到了古怪混搭的“意第绪语”。这似乎已经成了你的标志性动作。你为什么会对语言的这种押韵、混搭如此迷恋?


你似乎特别相信语言本身的力量。有时语言甚至会有自己的意志,会和内容对抗。譬如“每一句话都抹去了前面那一句”,“它抵抗语言的程度,恰好衡量出我离说出那些重要的事有多么接近”,“他在写一本有关死亡的书,可有时候,他觉得这本书想杀了他。每句话都是挣扎,每句话中的每个字都有可能是不同的字”。


保罗·奥斯特:这种魔术,这种词语之间的呼应,在每种语言中同样存在,尽管个别的组合方式各异。在每种语言的核心都有一个由韵脚、谐音和多义组成的网络,每一样都可作为一种桥梁,把世界截然相反、相互对照的各个方面连接在一起。于是,语言不仅仅是一系列个别事物的加总,其总和也不等于这个世界。更确切地说,语言的意思就如词典中所言:它是一个无限复杂的有机体,其所有元素——细胞和肌肉,活细胞和骨骼,手指和体液——同时存在于世上,没有一样可以单独存在。因为每个词都由其他词所定义,这意味着进入语言的任何部分就等于进入了语言的全部。


于是,把玩词语,与其说是在寻找真理,不如说是在寻找以语言的方式显现的世界。语言并非真理。它是我们存在于世的方式。把玩词语只是在检视思想起作用的方式,在思想意识到的时候反射出世界的一颗粒子。同样地,世界不只是居于其中的事物的总和。它是事物关联的无限复杂的网络。因为在词语的诸多意义中,事物只在相互关联时才呈现意义。“两张脸相似,”帕斯卡尔写道,“这本身并不有趣,但并排站在一起时他们的相似性令我们大笑。”脸为眼睛押韵,一如两个词为耳朵押韵。(《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记忆之书》)


问:我们可以看到,使得弗格森的人生逐渐开始发生分岔的,是一系列的偶然。你的作品中总是充满了种种偶然、巧合、不确定性(比如《玻璃城》开头打错的电话),人们由此把你指认为一个后现代作家。你甚至还专门写了一本《红色笔记本》来记录这些“真实的故事”。作为一个写作者,你认为应当如何看待并书写这种人生的偶然?


保罗·奥斯特:更进一步地说,人们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同样有可能押韵。一个年轻人在巴黎租了一间房间,然后发现他的父亲曾在战争期间躲在同一间房间里。它们创造出的韵脚就改变了每个事件的现实。因此两个押韵的事件会在世上建立一种联系,通过广阔的全体经验增加一个节点。这类联系在文学作品中很普遍,但人们倾向于在现实中对它们视而不见——因为世界太大,而人的生命太渺小。只有少数时候当人们碰巧瞥见世界的韵脚,心灵才会跳出自身作为一座连接时间和空间、视觉和记忆的桥梁。但不只是韵脚,还有更多。存在的语法包括了语言本身的所有修辞:明喻、暗喻、换喻、提喻——因此在世上遇见的每样事物实际上是许多事物,它们又接着转化为许多其他事物,取决于这些事物与什么相邻,被什么包含,或者脱离于什么。(《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记忆之书》)


事情或许变化不定,时不时就濒临彻底混乱的边缘,但至少它们不无聊。(《4 3 2 1·3.4》)每件事都是有关联的。到最后,每个生命都只是一系列偶然事实的总和,可谓是偶然、侥幸、随机事件的编年史,除了无目的性,什么都不意味着。


人生毫无道理可言,我认为。一个人活着,然后他死了,其间的经历都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纽约三部曲·锁闭的屋子》)这就是故事开始的地方。唯有当一切都无法再被解释,在某个经验抵抗所有意义的时刻,第一个词便出现了。一旦这个故事结束,它会继续讲述它自己,甚至在词语被用尽之后。(《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记忆之书》)世界是由故事组成的,太多太多不同的故事,如果把它们收集到一起,放在一本书里,那书得有九亿页长。(《4 3 2 1·4.4》)我们作为另一种意识的造物,将比创造我们的意识有着更久远的生命力。因为一旦被抛进这个世界,我们就将永远存在下去,我们的故事将会继续流传,即便在我们死去之后。(《密室中的旅行》)


问:一般理解中,作家会在处女作中讲述自己的故事,从第二本书开始讲述更广阔的外部世界。但你的每一部作品都有极强的自传性,有些甚至就是回忆录。而在《4 3 2 1》中,你干脆写了四个“奥斯特”,有评论称“奥斯特从未如此奥斯特”。如果一个作家只专注于挖掘和书写自己的经验和感受,要怎么避免变得贫乏和片面呢?


保罗·奥斯特:如果一个人要真正地存在于他的环境中,他就必须不想着他自己,而想着他看见的东西。他必须忘记自己以便在那儿。而记忆的力量便出自那种遗忘。(《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记忆之书》)


写关于自己的书,让人与自己产生了一种新关系。在与自己的内心感受更亲密的同时,好像也与它们更疏远了,几乎是一种超然、漠然,仿佛在写书的时候,矛盾的同时成了一个既温暖又冰冷的人,暖是因为他把自己的内里敞开,暴露给世界,冷是因为在看这些内里时就好像它们已经属于别人,某个陌生人,无名无姓的普通人,但这种与写作的自我之间产生的新互动是好还是坏,却说不清。自传太让人痛苦了,既暖又冷的要求太艰难。(《4 3 2 1·5.3》)


即使一个人,即使在他房间最深的孤独之中,他也并不孤独,或者更准确地说,一旦开始试图讲述那种孤独,他就已经变成不止自己一个人。记忆不单复苏人们的私人往事,而且沉浸在他人的往事中,也就是说:历史——人们既参与又见证了的历史,既是历史的一部分,也是除此而外的部分。所以,一切都同时在他心里存在,仿佛每个元素都在反射所有其他元素的光芒,同时又在发射它自身独一无二、无法遏制的光辉。(《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记忆之书》)



导语作者:萧轶

编辑:西西;校对:翟永军

来源:对话内容由©理想国提供
原标题:世界早已四分五裂,我们得跟自己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