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何安安


2月23日,山西博物院发布“山西博物院关于征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见证物的通告”,公开征集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实物资料。


2月23日,山西博物院在官网发布了“山西博物院关于征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见证物的通告”。图片为山西博物院官网截图。


作为山西省最大的史志类综合博物馆,山西博物院表示,希望能记录和保存这段历史,通过征集与抗击疫情相关的实物资料,通过一件件实物及其背后的故事,记录本次战“疫”中涌现出的无数动人瞬间,来讲述画面背后感人肺腑的故事,保存历史记忆。


关于此次征集活动,山西博物院表示,将结合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一线抗击疫情工作的前提下,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抗击疫情的相关物证资料。征集范围包括: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物件资料,相关行政命令、文件,表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的摄影、摄像作品,为表现我省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歌曲等作品,以及其他与疫情有关的捐赠物。山西博物院同时表示,鉴于当前防疫工作的要求,有捐赠意向者可先通过电话或者邮箱的方式进行联系,待疫情解禁后再安排征集物接收事宜。


值得一提的是,除山西博物院外,广东省博物馆、云南省博物馆、甘肃博物馆、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中医药博物馆、天津博物馆、西安博物院、深圳博物馆、延安博物馆、嘉兴博物馆、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聊城运河博物馆等多家博物馆也于近期先后发布了抗“疫”见证物征集活动。


2月22日,深圳博物馆发布“深圳博物馆关于公开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的公告”。图片为深圳博物馆微信公众号截图。


附:山西博物院征集公告

 

一. 征集范围


(一)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物件资料

1.参加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

2.医护人员的防护套装、与家属的往来信件、工作证、临时证件、日记、接诊记录等;

3.山西支援、帮扶湖北及武汉的物件、资料;

4.社区街道防疫管控工作笔记;

5.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

6.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

7.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


网上流传的强制陪伴令(部分截图)。

  

(二)相关行政命令、文件

1.各级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原件)等;

2.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等。

3.卫生系统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统计数据。

4.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数据统计等。


(三)表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的摄影、摄像作品。


(四)为表现我省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歌曲等作品。


(五)其他与疫情有关的捐赠物。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等。


(三)展品均系无偿捐赠,作者拥有署名权,博物馆赠送作者2本展览图录。


(四)提供者须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五)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博物馆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三、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当前防疫工作的要求,有意向者请先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联系山西博物院王老师,我们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待疫情解禁后我院将安排征集物接收事宜。


联系人:王老师

地  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13号山西博物院

邮  箱:596903869@qq.com

电  话:0351-8789054 13835150978  


作者丨何安安

编辑丨安也

校对丨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