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李玮璐


英国作家约翰·伯格最为中国读者熟知的形象,是《观看之道》里离经叛道的艺术评论家,但伯格在晚年为自己所做的定义,则是“讲故事的人”。伯格的晚期作品《到婚礼去》,为其虚构小说的中文翻译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到婚礼去》的故事本身并不复杂。故事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希腊的市集上,盲人佐巴纳科斯售卖一种祈愿符“塔玛”。他与前来买塔玛的铁道工尚·菲列罗交谈,由此得知铁道工的女儿妮农患病,“哪儿都不舒服”。随后,盲人跨越时空的阻隔,从不同人的讲述那里听到了这位23岁女孩妮农的故事,拼凑出了她的人生:


妮农与吉诺甜蜜相恋,未曾想她忽然查出身染艾滋病,这是在与吉诺相识之前的一段露水情缘所致,所幸并未感染到吉诺。但吉诺毅然决定与妮农结婚。于是,妮农分隔多年的父母分别从各自居住的城市出发,前往意大利的海边小镇参加这场注定不会白头偕老的婚礼。故事中穿插了众人对往事的追忆以及真实的历史事件。在“到婚礼去”的动作中,情节螺旋向前推进,最后抵达婚礼现场的终点。

 

《到婚礼去》,(英)约翰·伯格 著,郑远涛 译,理想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2019年10月。

 

创作伊始,仍是拉风的老年人


在创作《到婚礼去》时,伯格已近古稀。他在青年时代曾做过画家、曾给工人教育协会的工人们讲授艺术普及课,他还在报刊杂志上撰写言辞激烈的艺术评论,制作极具挑衅的电视节目,与英国艺术界的权威展开口诛笔伐。他的人生底色是充满了斗志的左派和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随着上世纪60年代他迁出伦敦,移居到欧洲大陆,最后在法国山区的小村庄昆西定居,他的文风也发生了改变,他变得温柔与细腻了。


《到婚礼去》便是在这样一个中晚期的风格下写就的。小说在1995年出版,当时伯格已在昆西居住了几十年,他已然融入了当地农民的生活,他的日常劳作里包括耕种与放牧,他的邻人是农夫与牧羊工。这也是为什么在《到婚礼去》中,他写铁道工骑行前往婚礼的长途跋涉,路上所遇到的人,尽是大时代背景下普普通通的小人物:新时代的黑客大师、贫穷的老妇人、牧羊人……细节的逼真也不仅来自于他的生活环境,还来自他的切身经验。伯格是众所周知的摩托车爱好者,铁道工的摩托之行在他笔下因此生动而具体。“红色本田CBR”、“用左脚脚趾挂二挡,到达电话亭时又加到三挡”、“他的马达变得过热,电动冷却系统自行开启”——我们想象,他对摩托车的熟稔、对皮衣皮靴骑行装束的喜好、对骑技的娴熟——都形成了肌肉性的牢靠记忆,他书写铁道工的骑行时几乎就是在书写他自己。毕竟,在他的生命晚期,他都一直还是个穿着皮衣骑着摩托车的拉风老年人。

 

约翰· 伯格(John Berger),英国艺术史家。1952年,他开始为伦敦左派杂志New Statesman撰稿,并迅速成为英国当代最有影响力的艺术批评家。他有多部艺术专著,如《观看之道》、《看》、《另一种讲述的方式》、《毕加索的成败》等。

 

当然,《到婚礼去》的创作还有一个私人原因。艾滋病自上世纪80年代初在医学上被正式命名以来,已夺取无数人的性命。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鸡尾酒疗法普及之前,病患往往得病后就仅剩几年时光,而且会在痛苦中死去,它是让人类闻之色变的疾病。在《到婚礼去》这本书英文版的版权页有如下说明:本书所有版税捐赠给某艾滋病研究机构的病人及其家人。而根据英国媒体的报道:“事实上,伯格写作本书,是因为他的儿媳死于艾滋病并发症,尽管他在知道儿媳生病之前已经开始研究该项目。”作为一直将目光投向边缘群体的作家,伯格对艾滋病的关注是能够理解的。他关注移民劳工(《第七人》),关注乡村医生(《幸运者》),他也为每个主题选择最适合的表达体裁。

 

朝向远方的故事:平平无奇,暗藏玄机


这样子的故事看似平平无奇,但在叙事上又暗藏玄机。


从盲人佐巴纳科斯的叙事开始,整本书常常遭遇布莱希特式的“中断”:盲人的声音自书页中“神出鬼没”,打破人物当下的流畅叙事,让读者从中跳脱出来。伯格这样一位观看的专家,写下的却是一位盲人的所见所闻,这本身就极具象征意义。妮农的婚礼则采用了将来时态,仿佛是一场想象中的婚礼。我们不能确定妮农的故事是否真实发生了,必须小心阅读,不错漏一个细节。这种叙事安排的意图,不仅是构建虚构之虚构、讲述故事之故事,还在于让读者在“间离”的喘息中去反思。


于是,在最直接的阅读过程中,我们就像在观看一幅立体主义者的画作一样,我们会感到眩晕和迷茫,这种冲击非常直接。伯格有句流传甚广的名言:“把一个故事讲得仿佛它是唯一的故事,这种时代已永远不再。”(Never again shall a single story be told as though it were the only one. )。《到婚礼去》在不同场景间的切换,可以说是叙事上的立体主义,自不同角度切入,得到的阅读体悟各异。而故事必须经由每一个参与者讲述,如此一来,声音的交叠才立体和真实了起来。故事里的这些嗓音相互补充,是叙事的合作者,是伯格的讲故事同谋。


我们可以把《到婚礼去》看做是朝向远方的故事,每一个角色都朝往远方前行。但事实上,是尚·菲列罗这个异乡人来到希腊,来到盲人佐巴纳科斯的跟前,带来了这个故事。书中的这些地名,并不能随意替换,它既是地点位置本身,也有文化上的内涵。换句话说,伯格的故事并非随意选择地点和时间,并非仅有其情节内核。盲人佐巴纳科斯居住在希腊雅典,这是欧洲文明的象征。妮农的父亲尚·菲列罗骑行时自西往东横穿了意大利。妮农的母亲泽德娜则是从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发出发,乘坐大巴及轮渡,来到意大利海边小镇戈里诺。这时候,捷克与斯洛伐克刚刚和平分手,书中的泽德娜心中必定滋味百般。


整个故事的触角产生了许多分支。伯格的写作野心,是将个体经验与大环境、历史、家国命运交织在一起。这是一个欧洲的故事,而非属于他的母国英国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特定历史、特地地域的故事,具有独一无二的气质。

 

爱的回归:他在晚年变得温柔


归根结底,《到婚礼去》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书写爱情故事,本质上是一种记录。吉诺与妮农的相逢便是一个象征:他当时身上挂着一台相机。一如摄影大师巴赞所言:“摄影不是创造永恒,而是给现实涂上香料,使时间免于腐朽。”因为吉诺的出现,因此有了爱,因此有了爱的具体表征——婚姻,因此父爱母爱友爱,悉数登场。也因此有了记录,有了这本书。


情爱毋庸置疑,人们对爱的朴实觉醒也甚为可贵。在最动人的一个段落里,铁道工在骑行途中看到路边的一个神龛,他便停下来折返回去,隔着栅栏向圣母祷告。这时候文本变得具有一种沉重的气氛:“孩提以来,尚(铁道工)就没有祈祷过。……但是如何隔着一个栅栏祈祷?他站在那里,我从他的肩胛之间读懂了他的疑问。我知道他如何回答。”——在伯格的书里,不仅盲人能“看见”,沉默的背影也能说话。在感官的外延,我们读到了无限的可能。


妮农生活在一个艾滋病尚未找到有效治疗手段的年代,染病即意味死亡。对疾病的无知又带来了恐惧和有色眼镜,妮农在街头因艾滋病被陌生路人侮辱的情形,在时下也并不少见。历史不仅仅只是过去的时间,还有无声的眼泪凝固其中。伯格写下的每一句话,都是历史的创伤。但他又是克制的,寥寥几句话,尽是许多人、许多族群的一生一世。他的写作原则中亦包括这一条:不作解释,只作暗示。


尽管伯格在晚年变得温柔,但他并非退缩成只会书写爱情的小说家。《到婚礼去》当中体现出的野心,囊括了他生命中所有在乎的维度:政治、历史、族群、讲故事的技巧,当然还有最重要的,爱。

 

撰文丨李玮璐

编辑丨董牧孜,校对丨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