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佳琳)今天(5月26日)上午,作为“六·一”儿童节前献给孩子们的一项特别活动,北京市东城区教委联合区检察院、区交通委,在北京市崇文小学开展“共享单车文明使用遵规守法你我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东城区交通委当日联合发出倡议: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使用共享单车,十二周岁以上未成人爱护共享单车,文明骑行。呼吁社会、学校、家长形成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摩拜单车、小蓝单车、OFO、酷骑单车等共享单车企业代表出席活动。OFO企业代表表示,目前OFO在北京地区投放的车辆已达40万辆,目前他们主要通过为自行车加贴或在车体加印安全标识,提醒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行共享单车。

  据了解,此次活动也是响应交通部等10部门起草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的相关规定,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实际情况,在东城区未成年人中进一步加强遵守法律、规范用车的宣传教育。

  “即便是有大人陪同,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得使用共享单车,这是遵守规则,更是珍爱生命。我们希望家长和学校一起,共同监督执行。”崇文小学校长白淑兰说。

  白淑兰介绍,早在今年3月,崇文小学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关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对全校2500多名孩子进行了安全教育,孩子们以绘画方式,对这一条例进行了说明。之后,学校从中挑选出12张画作,制成明信片,作为宣传共享单车骑行规定的材料。今天,崇文小学的学生就向到场嘉宾赠送该套守法、安全骑行主题手绘明信片,东城区教委、交通委、检察院领导则将“小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绶带授予孩子们。共享单车企业代表还现场为自行车贴上安全标识。

  白淑兰表示,下一步学校还将就共享单车的文明使用问题,发动孩子们进行社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