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3月1日,教育部发布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中职招生比例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并提出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招生。


招生: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通知称,各地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安排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该阶段招生的增量主要放在中职教育上。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中职不仅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还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此外,职业院校要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保障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


2019年将继续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该计划于2016年提出,要求东部地区职教集团、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对西部地区结对帮扶,以及东部地区兜底式招收西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后根据学生意愿优先推荐在东部地区就业等。


通知强调,在东西协作中,要审核招生学校的招生专业、工作办法及计划,与扶贫部门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比对,加强对建档立卡户考生的甄别,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


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19年11月20日。


规范:严格公示学校招生资质


通知对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作出要求。


在学生报名阶段,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具备学历教育招生的学校资质,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招生简章均须经审核后公示,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的招生工作结束,防止招生学校以虚假不实信息骗招学生。


在招生录取阶段,要及时准确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合作办学学生、非全日制学生、教学点(班)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不具备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以及未备案的合作办学学校招录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