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4月4日,教育部公布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中西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均月补助额为324元;东部亦有地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其中,北京人均月补助额度较高,达到2661元。

根据教育部通报,截至2018年底,中西部22个省份725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有724个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受益教师127.21万人,人均月补助额为324元,与2017年相比大体持平,略有增加。

非连片特困地区,有15个省份扩大政策覆盖面,将424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纳入补助范围,总计投入资金29.93亿元,惠及75.96万名乡村教师,人均月补助额为328元。

东部省份中,北京、天津、辽宁、上海等8个地区自主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人均月补助额为759元。其中,北京、广东的人均月补助额度较高,分别为2661元和1011元。

教育部称,政策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省份经费投入主要依赖中央奖补,一些财力较差的市县筹集经费的能力有限,省级财政支持不足。如贵州有1个连片特困地区县没有实施,2018年没有实现政策实施县全覆盖。
  
此外,部分地方未能充分用好中央综合奖补政策,补助额度较低,难以起到激励作用。少数地方未充分考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生活补助分档差别化不明显,激励作用不足。
  
下一步,教育部要求,切实保证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到位,避免出现中断实施的情况。要推动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同时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实行实名制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公示补助实施情况。此外,对提供虚假数据,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