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高杨)4月23日,湖南省公布《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高考改革方案将改变过去“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文综/理综”的计分方式,使用“3+1+2”模式,不再分文理科,总分仍为750分。该新高考改革方案将从湖南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即2021年录取新生时将按照新高考制度来进行。
 
具体而言,“3”指的是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每科150分;“1”指的是考生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任选一科为首选科目,每科100分;“2”指的是考生在再选科目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四门中任选两门,每科100分。
 
此前,湖南省高考志愿填报以院校为志愿单位。新高考改革方案则要求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考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院校专业组”。
 
填报志愿时,湖南省非提前批平行志愿录取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的方式,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投档录取。之后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以此顺延,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集志愿。
 
在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方面,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将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变过去按照文理两科分列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的方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
 
同时,依据新高考改革方案,湖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不再按照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进行分批次投档。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只区分提前批和非提前批两个批次。
 
湖南新高考改革方案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前者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后者则作为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的依据之一。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将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湖南省还将完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政策。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将主要安排在春季组织实施,通过分类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


新京报记者 高杨 编辑 潘灿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