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4月23日,河北省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采用“3+1+2”模式,满分为750分。


采用“3+1+2”模式,选择性考试计入总成绩


据悉,河北省将采用“3+1+2”模式,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


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使用全国统一试卷,每年6月份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每门满分150分,共计450分,不分文理科,成绩当年有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其中,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科目,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而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3+1+2”模式中的“1”是指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是指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择考科目共有12种组合


选择考由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普通高中在校生只能在高三年级参加选择考。每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根据方案,考生应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科,如此共有12种组合,具体如下表:


选择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以原始分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其余4科包括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按照等级赋分办法以转换分的形式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赋分起点为30分,转换时将各科目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


高校录取须设选考科目要求,本科一批、二批将合并


方案要求,自2021年起,在河北省招生的高校要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招生录取中,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方案还提到,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