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方怡君)4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湖北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加新高考。


记者了解到,2021年起,湖北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


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在录取方式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按照物理和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投档录取;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目前,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尚未正式公布具体方案。据了解,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还包括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


新京报记者 方怡君 编辑 潘灿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