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方怡君)4月23日,记者从福建教育厅获悉,《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2021年起,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科目设置采取“3+1+2”模式。2020年起,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分开,不再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新高考施行“3+1+2”模式 共12种组合

“3+1+2”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中选1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其中,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理论上最多有12种组合。

据介绍,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每科在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分的赋分起点,等级转换分满分为100分。每科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5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和40-30分五个分数区间,得出考生的等级转换分。

录取方式上,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明年起不再单独组织高职入学考试

记者了解到,福建还将于2020年起,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2020年起,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对于中职学校毕业生,将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时,学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原则上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每门各占100分。


新京报记者 方怡君 编辑 潘灿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