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设立于2002年的中国国家奖学金,今年起迎来变革。10月8日,记者了解到,教育部、财政部近日印发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下称《办法》)。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新增一条“门槛”,要求评选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级要求上没有变化,新《办法》依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成绩要求上,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记者注意到,旧办法中要求申请者没有不及格科目方可申请,新《办法》中去掉了这一表述。


同样地,新《办法》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如何界定?除以往规定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及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等,新《办法》还额外提出,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同样受认可。


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办法》也有新规定。2007年版办法规定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的领导、专家和学者组成,今年的新办法则规定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学生代表组成。


评审程序也有调整,在以往召开预备会、开展评审工作基础上,《办法》增加了三个环节,即形成评审报告、审定评审报告并公布评审结果。


关于国奖的重大变化,教育部此前还曾透露,从今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新增1万个名额,全部用于奖励优秀高职生。


此前,关于奖学金的评选细则,《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曾做过规定。而本次公布的最新评审办法自今年9月18日起开始施行,上述两文件同时废止。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