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方怡君)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风险管理,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教委、各学校要确保按时足额缴纳保费,原则上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区、本校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


据悉,此次参保的学校包括:区教委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经各区教委批准办学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北京市教委、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区教委所辖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费用在基础教育公用经费中列支,由各区教委负责统一支付;中等专业学校保险费用由中等专业学校承担。经各区教委批准办学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保险费用由举办者承担。


北京市教委表示,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是完善校园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学校及学生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区教委、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坚持积极预防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新京报记者 方怡君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