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丽霞)11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出台《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对小区配套园做出明确规定,要求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记者了解到,方案提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幼儿园监管等多项举措。旨在到2020年,实现四川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四川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

 

值得注意的是,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方面,方案强调,除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外,还要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其中,对小区配套园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此外,方案还指出将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支持各地扩大普惠性资源,重点向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采取单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给予贴息补助、激励奖补等方式,引导和激励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占比。推动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引导带动各地加大学前教育建设投入。


新京报记者 李丽霞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