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丽霞)1月24日,记者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获悉,天津市发布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规定,高等学校要预留具有住宿功能的隔离场所,配置必要的卫生消毒设备。

 

《方案》要求,学校要摸清外地留校学生底数,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非必需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留校学生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要向留校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学生减少公共场所外出,在外出过程中注意途中防护。摸清返校人员底数。

 

此外,学校要提前配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体温枪、口罩、消毒药品等疫情防控物品,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内容、资料的准备,保证开学前到位。高等学校要预留具有住宿功能的隔离场所,配置必要的卫生消毒设备。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一次全校性的爱国卫生整治活动。

 

针对开学后的防控措施,《方案》还提出,自开学之日起,将实行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周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传染病突发事件。落实晨检、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制度。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每日开展晨检、因病缺课追踪登记,高等学校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寝室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要求有发热等症状的学生就医。


新京报记者 李丽霞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