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丽霞)3月25日晚,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全省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由省上统筹于4月1日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初三年级由各市(州)统筹确定,可安排于4月7日开学复课。

 

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由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中阶段其他年级和特殊教育学校由所在市(州)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并对外发布。

 

此外,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毕业年级、医学类、有科研要求的学生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可先安排返校复课。

 

四川省教育厅提醒,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得开学,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准备口罩等防控物资。同时,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新京报记者 李丽霞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