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记者7月21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多渠道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海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布通知,鼓励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等利用自有场地或租用场地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


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是指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高校及各群团组织等举办的公办幼儿园附设的小规模办园点。


海南省教育厅六部门鼓励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高校及各群团组织等利用自有资金,对自有场地(或租用场地)进行改造,积极引进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附属办园点,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优先满足本单位(街道、社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空缺学位辐射周边适龄幼儿。


据了解,此类办园点招收3-6周岁幼儿,办园规模在5个班及以下、入园幼儿在150名及以下。办园点作为公办幼儿园附设机构纳入公办幼儿园总园,实行人员、经费等一体化管理。


根据设置标准,办园点根据场地面积核定具体办学规模,根据班级活动室的面积核定每班具体班额,每班不超过30人。另外,按照班级人数规模每班至少配备两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通知要求,各市县教育、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针对新的办园模式,创新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具体扶持政策,确保办园点人员配备、经费有保障,有专人负责。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