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9月18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发表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通知表示,各院线、影院投资公司、影院在与第三方购票平台签订电影票代售协议时,要明确“退改签”规定,规定条款尽量细化,做到权责清楚,规定要简化手续,优化“退改签”流程。

  通知要求,各影院应在大堂醒目位置公示购票“退改签”须知;第三方售票平台、影院网站或自有APP,应该在观众购票付款前弹出影票“退改签”规定协议。

  通知还指出,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将督促电影市场各有关经营主体,根据通知要求完善电影票“退改签”方案,届时协会将会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