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9月1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演员秦俊杰诉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播报中称,某公司在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公然发布侮辱、诽谤秦俊杰的内容,被主审法院判令构成对秦俊杰名誉权的侵犯,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续十五日在涉案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向秦俊杰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依法赔偿秦俊杰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55000元。


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新京报编辑 吴冬妮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