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宏
外交部条法司司长。他认为,应对网络犯罪,需要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应对,包括制定全球性打击网络犯罪法律文书。

  今年的世界互联网大会,首次设置了“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论坛。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在接受新京报专访时表示,网络犯罪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威胁和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应对。

  中国高度重视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

  新京报:中国政府为推进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做出了哪些努力?

  徐宏:中国高度重视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外交部今年年初发布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将深化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列为战略的九大行动计划之一。

  首先,中国与其他新兴国家一道,推动联合国于2011年成立网络问题犯罪政府专家组,讨论如何改进和加强现有的应对网络犯罪的国际措施,特别是法律措施。在我们的支持下,专家组正逐步进入对网络犯罪国际合作实质问题的讨论进程。

  第二是在双边和地区层面推动网络犯罪国际立法进程。在我们推动下,2017年6月上合组织领导人峰会通过的《阿斯塔纳宣言》、2017年7月中俄元首《关于当前世界形势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2017年9月金砖国家峰会通过的《厦门宣言》,均提出要共同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法律文书。

  需制定全球性法律

  新京报:在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上,制定国际公约有什么意义?

  徐宏:网络犯罪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威胁和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应对,包括制定全球性打击网络犯罪法律文书。

  新京报:在制定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公约时,首要问题是什么?

  徐宏:我认为,首先要有正确的平台和清晰的路线图。联合国是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国际组织,是谈判制定网络犯罪国际公约最合适的场所。在条件成熟时,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起草公约特委会,正式启动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进程。

  新京报:目前有一些国家以地区性公约为由,拒绝制定全球性谈判。你怎么看?

  徐宏:这是不正确的。从国际立法实践看,地区性公约不会排斥全球性法律文书的制定,全球性法律文书也不会削弱地区性公约,两者是相互补充的关系。

  新京报:在这种国际公约的内容上,有什么考量?

  徐宏:全球性公约要有全面的内容。在总体原则上,要体现各国的立法共性,最大程度加强国际协作,坚持预防、监管和打击并重,各国网络资源发展程度与其承担的国际协助义务相当,充分尊重国家主权和文化差异等原则。

  此外,比如在实体法上,除借鉴吸收现有地区性公约有关针对计算机系统等的犯罪外,还要将攻击关键基础设施、以恐怖主义目的使用互联网的有关活动、身份信息的窃取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等行为归罪。

  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摄影/新京报记者 陶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