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表示,可能会对盈利要求进行调整,海外新经济企业回归,CDR更合适

  3月6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海外新经济企业回归适合发行A股IPO还是采用CDR的方式,他认为,CDR(中国存托凭证)的方式更合适,这也是国际惯例。

  阎庆民表示,在支持新经济方面,将会考虑一系列制度创新。阎庆民称,可能会对盈利要求进行调整,主要看公司发展的“技术参数”是否跟产业未来发展一致。对于同股不同权的境外上市企业回归A股,也可能会作出制度安排。另外,新经济企业的认定标准还需要各部门研究确定。新京报记者 王全浩

  新经济企业回A股面临VIE架构问题

  据媒体报道,当天,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以服务国家战略和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深化改革上市发行制度,深化主板和创业板改革,加大对“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在回答媒体关于百度、腾讯等“独角兽”回归A股看起来不容易的问题时,姜洋称,“我们只负责把路修好,愿不愿意开车是市场的事。我们的任务就是修路。”

  一天内两位副主席表态支持新经济发展,A股高新成长股维持涨势。截至昨日收盘,沪指上涨1%,报收3289点,深成指上涨1.22%,创业板指上涨0.11%。板块方面,深圳国资改革、独角兽概念、煤炭等板块涨幅居前。

  虽然监管层支持新经济企业上市融资,但新经济企业、互联网“独角兽”若想回归A股,还需要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改变。

  目前诸多互联网企业在股权设置上存在VIE架构,无法满足国内上市的要求。据业内人士介绍,VIE架构是指协议控制,通过VIE架构,国内企业实控人可以利用该“马甲”公司向境外投资者融资,同时回避部分监管,另一方面也方便企业在美国、中国香港上市。

  此前,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互联网公司禁止外商投资,所以早年需要融资渠道的国内互联网企业均为VIE架构在境外上市,包括网易、百度、腾讯、阿里、新浪、搜狐等。不过,VIE架构的企业无法在国内上市,类似奇虎360、暴风集团这类企业回归A股,都经历了拆除VIE架构的过程。

  CDR有望实现快速回归

  CDR是指在中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境外上市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据媒体报道,目前监管层已在同市场机构一起研究以CDR制度承接BATJ等优质海外上市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可能性。据业内人士介绍,CDR为中国存托凭证,这种方式可以规避现行制度限制,实现股票的跨境买卖。

  申万宏源证券认为,现行的《证券法》、《公司法》和各板块上市相关规定,依然是部分“四新”企业短期内难以达到的上市标准,尤其是存在同股不同权架构或者尚未实现盈利的部分“独角兽”企业,而修法进程并不会短期内快速推进,使得这些企业直接在A股IPO具有较高的难度。对于海外上市的新经济企业来说,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或许是一种实现快速上市的途径之一,相关的发行制度等配套措施也有望提前完善。

  ■ 机构预估

  新经济企业回A股融资或达近2万亿

  目前沪深交易所已经在进行准备工作,深交所在2月9日发布的《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年)》指出,“未来3年将大力推进创业板改革,针对创新创业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和股权特点,推动完善IPO发行上市条件,扩大创业板包容性。”上交所也表示要通过实施“新蓝筹行动”,支持新一代的BATJ企业成长。

  数据显示,从体量来看,符合“四新”概念的中概股市值规模0.89万亿美元、港股0.81万亿美元,加上目前的“独角兽”估值,体量在2.3万亿美元左右。

  中金公司计算称,若这些公司在未来有望通过CDR或其他上市制度改革登陆A股市场,静态估算潜在的融资量在3000亿美元左右,折合人民币接近2万亿。该机构认为,若这些公司在未来3-5年登陆A股市场,或从资金面角度带来一定的融资压力。但是高质量的“四新龙头”持续上市,在长期内将降低高质量成长股的稀缺性、促进成长股优胜劣汰、表现分化。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让“独角兽”企业在A股快速上市,为国内投资者提供了更好的投资标的,也为这些初创企业提供了充裕的资金支持,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培育我国新经济增长点。“独角兽”企业的上市会在A股市场形成一个新经济的板块,从而提高整个科技股的估值。

  新京报记者 王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