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等10部门联合发文严惩造谣传谣者,超50余件食品谣言被追责;谣言治理关口前移

  “塑料紫菜”、“海绵八宝粥”……近些年各类食品谣言层出不穷,网络已成为谣言传播的主要渠道。

  针对食品谣言问题,国务院食安办等10部门在去年7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进行严惩。仅公开报道就有50余件(次)食品谣言处罚追责案例,其中9件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监管部门还和社会第三方等联动,通过辟谣联盟、科普竞赛等方式,打出谣言治理“组合拳”。

  新规严惩造谣传谣行为

  从“塑料紫菜”、“海绵八宝粥”,到“柑橘打甜蜜素”、“无籽葡萄喷洒避孕药”,食品谣言具有偷换概念、旧闻翻炒、刻意抹黑等特征。而互联网如今已成食品谣言传播的“重灾区”,各种“网络检测”、“现场实验”往往眼见未必为实,极具迷惑性。

  2017年7月26日,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原食药监总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定义“凡没有事实根据或者缺乏科学依据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均可判定为食品安全谣言”,监管部门要留存证据,追踪信源。

  通知将信息公开视为遏制谣言传播的利器,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动公开准确、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辟谣,挤压谣言流传的空间。同时,依法追究谣言侵权方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各地公安机关在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这样的治理背景下,2017年7月,“金龙鱼地沟油事件”传谣者被刑拘;2017年9月,浙江遂昌2人因传谣“贩卖死猪肉”被行政拘留;2017年11月底,“塑料紫菜”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今年7月,贵州榕江一男子发布凉拌猪血食物中毒谣言被行政拘留5日……

  据原食药监总局主管的《中国医药报》报道,2017年仅公开报道就有50余件(次)食品谣言处罚追责案例,其中9件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0人被处以行政拘留、7人被处以行政罚款等其他处罚。

  谣言治理关口前移

  由于信息发布渠道的多元化、即时化,要求谣言治理必须关口前移,预防性辟谣尤为重要。在预防性辟谣工作中,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建立了谣言数据库,共收录3万余条链接;重点打击典型谣言,逐步清理谣言“存量”;通过数据,分析梳理季节性传播谣言,开展预防性辟谣,有效控制谣言“增量”。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还设立了辟谣专栏,形成多平台信息主动发布;通过制作短视频、H5等作品,开展校园科普竞赛等,推行精准科普。

  此外,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初步梳理出食用农产品类、加工食品类、药品类、健康类及其他类五大类食品药品谣言信息,将“桃农为保鲜给桃子喷防腐剂”、“避孕药喂螃蟹”、“低钠盐就是高钾盐,是送命盐”等110多条信息列为第一批清理范畴。

  多方联动长效治理

  监管部门还与社会多方联动,打出谣言治理“组合拳”,形成长效机制。

  按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闻媒体、网站及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凡经权威部门认定的食品谣言,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百度、腾讯、新浪合作,发挥“中国食品辟谣联盟”作用,建立科普网络平台和快速辟谣“绿色通道”。如在腾讯“较真”平台、微信公众平台辟谣中心上,疑似谣言信息一旦被确认,即被标明为“不实信息”;而新浪微博会在打标签的同时仍保留其内容,供公众阅读提高辨别能力。

  此外,一些深受谣言所害的食品企业也积极投身于食安科普工作。比如,自2015年起,康师傅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携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中国经济网等单位创立食品安全科普创新公益大赛,在50余个城市的大学校园开展近200场食安科普联动巡展。今年,食安科普大赛还首次走进小学校园,扩大科普范围。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