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发布海南省拟任干部人选公告。

其中显示,现任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许兰,拟任海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公示的简历显示,许兰是一名朝鲜族女干部,是“朝鲜咸庆北道人”。


1月18日《海南日报》截图


简历显示,许兰1967年6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前一直在海南省原发展计划厅、发改委工作,曾任农村经济处处长,其间在海南省直辖的定安县挂职过县委常委。

2015年7月,她被海南省政府评选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许兰(资料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那么,许兰真的是来自朝鲜的女干部吗?

“实际上她是中国国籍。”18日,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回应:“按照干部公示的习惯,写的不是出生地、也不是国籍,是‘籍贯’,也就是祖父那一辈的长期居住地。”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很多干部的履历写的哪儿哪儿人,是说父辈之前的居住地,实际一直在海南。”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8日下午,许兰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我是在辽宁出生的,之后在辽宁求学,后来工作一直在海南。”

对于从东北远赴海南工作的原因,许兰笑答:热爱这片热土嘛。


新京报记者 许腾飞  校对 范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