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杨亦静)3月初,有我国渔船因涉嫌越线生产并拒绝停船配合检查,曾引发涉外事件,引起了农业农村部重视,3月21日专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远洋渔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远洋渔业企业遵守我国和入渔国规定,同时强调在喀麦隆、也门、索马里等“高危地区”作业渔船必须加强安全防护。


我国渔船近年来有数次因涉嫌在阿根廷专属经济区“非法捕鱼”而引发冲突,最新的一起事件发生在当地时间3月2日,有渔船因涉嫌“非法”进入阿根廷海域作业并抗拒检查,遭到阿方海警追捕。3月21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对该起事件进行点名批评,称引发严重涉外事件,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并指出为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专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远洋渔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强调,各远洋渔业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国家规定,确保所属渔船在公海生产时与毗邻国专属经济区界限保持3海里以上安全距离,严禁越线生产;遇到他国执法船要求登临检查时,渔船应停船配合;如遇对方过度执法、暴力执法等不当行为,应以适当方式获取证据,并向渔业主管部门报告,争取通过外交或司法途径妥善处理;渔船在他国专属经济区通航时,应遵守相关国家规定和国际有关“无害航行”等规定。


新京报乡村频道记者注意到,针对远洋渔业频频引发涉外纠纷,农业农村部也在制度层面进行深度安排。由于很多涉渔“三无”船舶、非法从事远洋渔业的行为,在现行《渔业法》并没有规定罚则,非法捕捞处罚标准则是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社会经济状况设定的,罚款数额畸低。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法工作非常重视,已经把《渔业法》修订列入规划,2019年,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推进《渔业法》修订,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修订计划中,拟专门把非法从事远洋渔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法治监管轨道,并合理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


在这次通知中,针对存在较大风险的喀麦隆、也门等地区,《通知》中要求在该两国海域作业的渔船要加强安全防护,有关企业需听从相关使领馆指导,必要时撤出渔船,并按农业农村部规定办理转场手续。同时,在索马里海域生产的远洋渔业企业,要加强对赴索渔船监管,做好防海盗预案,采取必要安保措施,确保船上防海盗设施、船位监测、通讯设备等正常运行,执行24小时值班瞭望制度。


同时,《通知》中还要求中国远洋渔业协会要强化渔船船位监测,特别是在西南大西洋公海、有关争议和高危地区等重点海域作业渔船动向,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农业农村部和地方渔业主管部门。


新京报记者 杨亦静 编辑 唐峥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