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对被告人张少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张少春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少春先后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助理、党组副书记及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98.0081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少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少春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公开简历,张少春生于1958年2月,是财政科班出身,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他还是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博导。


张少春曾长期在财政部工作,历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教科文司司长、部长助理等职。


2006年,张少春出任财政部副部长,至2018年被查,任该职长达12年,其间,于2013年任财政部党组副书记。


2018年4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张少春被免去财政部副部长职务。一个月后,张少春被查。


记者注意到,在张少春之前,财政部已有一名部级官员落马——

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莫建成,去年9月,莫建成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受贿1.5亿、被判无期的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曾在财政部工作多年,担任过财政部副部长职务。


也就是说,莫建成、王保安都是张少春的同事。根据官方简历,张少春与莫建成共事近两年,与王保安则共事近17年。


2018年9月,张少春被“双开”。通报显示,张少春违反政治纪律,违规打探有关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公款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