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举办通气会通报中央企业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有关情况,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翁杰明表示,缺乏有效的激励、激励力度不够仍是不少国有企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国资委将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结合科创板改革推进情况,近期将研究出台科创板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措施,明确业绩考核及收益方面的支持政策。


45家央企控股的92户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业绩增长高于整体水平


近年来,中央企业激励机制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激励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经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目前,共有45家中央企业控股的92户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占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的22.8%,主要分布在通信与信息技术、科研设计、医药、机械、军工、能源等行业领域。据统计,实施股权激励1年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市值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6.7%、14.6%、7.0%,明显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水平。


二是开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激励对象侧重于企业核心科研人员、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骨干等,主要发挥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作用。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实施单列管理。截至2018年底,已有24家中央企业所属科技型子企业的104个激励方案进入实施阶段,其中2018年新增74个方案,比上年增长247%。30个已经完成首批激励兑现的企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幅分别达到41.6%和45.6%,绝大多数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数量和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试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激励对象侧重于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全国共选取了181户企业开展试点,央企层面10户试点子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出资入股,地方层面的试点企业也完成了首批的出资入股,后续选择的也在积极开展战投洽谈、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工作。经过2年多的实践,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改革效果初步显现,据统计,10户中央试点企业2018年利润总额平均增幅26%,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四是推动中央企业持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方面,中央企业普遍制订了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综合考核评价为基础的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优化总部组织结构,压减管理人员数量,不断激发管理人员活力和企业发展动力。在员工能进能出方面,中央企业普遍编制了用工总量规划和计划,合理控制用工总量,构建正常流动机制,畅通职工进出渠道。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不断健全。在收入能增能减方面,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了明确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加强人工成本管控,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建立健全全员绩效考核机制,逐步提高核心骨干员工薪酬的市场竞争力。


国资委将研究出台科创板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


翁杰明表示,接下来要抓好重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中央企业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去年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议明确要求,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地位,充分认识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的极端重要性,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内生活力、调动各层级干部职工积极性。


一是落实央企主体责任,推动激励政策的综合运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已出台各项激励政策的综合运用,推动这些政策落实见效。进行本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自我诊断,按照要求积极开展2019年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认真研究本集团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总体计划及相关办法,并通过规范公司治理,积极指导所出资控股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今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覆盖面将力争比去年新增数再增加50%,即努力新增30户左右。对于尚未尝试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中央企业,原则上在2019年都要求实现“破冰”。在实施中长期激励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透明”,严格规范操作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国务院国资委将适应环境变化和央企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实施条件。比如,结合科创板改革推进情况,近期将研究出台科创板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措施,明确业绩考核及收益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是加强引导和培训,加快经验的复制推广。国资委近期总结了一批中央企业加大激励的案例,总结了近年来中央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的成熟做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今后将通过集中组织培训、编制典型案例,开展经验交流,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这些经验。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程波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