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周怀宗)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 “决定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并对相关管理政策作出调整”。同时,“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

 

公告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退出除中药外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兽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口兽药代理商停止进口相应兽药产品,同时注销相应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此前已生产、进口的相应兽药产品可流通至2020年6月30日。


同时,公告还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此前已生产的商品饲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告显示,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完成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品种的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删除促生长用途,仅保留防治用途。

 

新京报记者 周怀宗 编辑 唐峥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