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景啸尘)据湖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桂东县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桥头乡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办公室主任胡年丰挪用建房保证金问题

 

为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桥头乡各村自2013年11月起共收取213户建房保证金98.1万元。2017年8月,为方便退还建房户保证金,桥头乡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建办”)主任胡年丰在取得副乡长李星同意后,各村的建房保证金存折交由其保管,然后胡年丰又从桥头乡原白水村村支书黄瑞康、原横店村村支书胡兴发、原尚义村村支书李忠人等3人处问得了3个村的存折密码。胡年丰掌握存折和知晓密码后在退保证金给建房户的同时,于2017年7月-10月期间,先后挪用33.5万元保证金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其后于2017年12月10日归还28万元,2018年8月28日、9月29日归还5.5万元,挪用的保证金中有23万元超过三个月才归还。桂东县纪委监委对胡年丰挪用建房户缴纳的建房保证金33.5万元予以暂扣,并返还群众。2019年1月25日,胡年丰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19年1月18日,李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瑞康、胡兴发、李忠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坊乡原青洞村村主任邓星民骗取国家家电下乡直补资金问题

 

2009年10月-2012年11月期间,新坊乡原青洞村村主任邓星民套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购买信息到新坊乡财政所申报家电下乡补贴,骗取国家家电下乡直补资金29420.63元。2014年7月2日,邓星民自动到县公安局投案。2015年3月11日,县人民法院以邓星民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2019年1月18日,桂东县纪委给予邓星民开除党籍处分。

 

沤江镇上东村套取“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并私设“小金库”用于账外支付村务开支的问题

 

2016年4月上旬,因沤江镇上东村火坑水圳倒毁,影响农田灌溉,上东村以火坑横圳整修项目为名申请桂东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获得项目资金15万元。火坑横圳整修工程实际支出为75837.5元,上东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列工程量报账150000元,套取“一事一议”专项资金74162.5元,并设立“小金库”用于账外支付村务开支。至案发时,套取的专项资金账中,59209.47元已用于上东村村务开支,尚余现金14953.03元。时任上东村支书杨水源(已故)提议,时任上东村主任赵卫平参与决策并同意此事,对此应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时任上东村文书兼报账员胡瑞卿参与决策并同意此事,直接经手账外支付,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现任上东村文书兼报账员张慧薇保管账外资金,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12月,赵卫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慧薇受到公开检讨问责。2019年5月,胡瑞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新京报记者 景啸尘 编辑 唐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