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郭铁)针对控股股东茅台集团成立营销公司一事,贵州茅台8月9日晚间回复上交所问询称,茅台集团并无全盘直销经营上市公司茅台酒配额的计划,贵州茅台向包括集团营销公司在内的茅台集团子公司、分公司销售茅台酒及系列酒,2019年度的交易金额不超过贵州茅台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的5%,即56亿元。


而针对近期茅台酒价格上涨过快问题,贵州茅台董事长李保芳在8月7日的市场工作会上再次强调“控价稳市”。



与茅台集团关联交易不超56亿元


5月5日,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简称“集团营销公司”)成立,该营销公司由贵州茅台控股股东茅台集团100%持股,与上市公司没有股权关系。对此,有投资者质疑茅台集团此举是否拟全盘直销经营上市公司的茅台酒配额,是否可能形成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


上交所就此于5月7日下发关注函,要求贵州茅台及茅台集团就四大问题进行说明,包括成立营销公司的主要考虑、是否有经营上市公司茅台酒的计划;是否就有关事项与上市公司进行沟通,形成相应方案计划;贵州茅台经销商数量有所削减,集团成立营销公司与上市公司“营销体制调整”之间的关系;贵州茅台与集团营销公司之间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


8月9日晚间,贵州茅台回复关注函称,茅台集团并无全盘直销经营上市公司茅台酒配额的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贵州茅台向包括集团营销公司在内的茅台集团子公司、分公司销售茅台酒及系列酒,2019年度的交易金额不超过贵州茅台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的5%,即56亿元;相关销售价格与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或定价原则相同。茅台集团“不会因上述交易与本公司形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


而根据贵州茅台今年5月官方微信文章的描述,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是茅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下设党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业务物流客服部、财务部、自营网络管理部和终端事业部等6个二级机构。文章还援引了李保芳此前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的内容:“茅台酒营销体制的理顺和完善,要以不牺牲经销商的合法利益为前提。”


文章还显示,“新成立的集团营销公司将重在‘用好增量、管好存量、加强管控、统筹市场’,与社会渠道实现错位发展,与原有营销体系互为补充,共同构建顺应新时代形式、契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营销体系。”下一步,“茅台集团营销公司将重点针对团购、商超等终端客户开展工作,实现与社会渠道错位发展”。


而在今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州茅台股东大会上,李保芳公开回应茅台集团营销公司的问题,称集团营销公司的定位是上市公司的经销商之一,其成立的“最终方案和结果,一定会是守法的,一定会是符合国家反腐要求的,一定会是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


茅台市场工作会再强调“控制价格”


2018年,贵州茅台取消了价格“双轨制”,控价稳市,一年内砍掉了437家经销商。在2018年经销商联谊会上,茅台方面透露,2019年将是营销体系破局之年,对茅台酒按照3.1万吨左右的总量投放,1.7万吨左右用于经销合同计划,其余增量部分将以“优化市场布局、增强调控能力、促进效益增长”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不过进入今年二季度以来,茅台酒价格上涨过快,从4月份的1900元/瓶,上涨到当前的2200元/瓶以上,一些地方流通价格甚至高出指导价50%以上。对此,贵州茅台于8月7日晚召开市场工作会,并对近期的“控价”举措进行总结。贵州茅台董事长李保芳在会上表示,“今天是为价格而开会。要控制价格,而不是稳住价格。”


对于价格上涨,李保芳列举了四方面原因,包括供需矛盾突出,收藏投资,选择销售时机带来的囤货惜售,固定渠道销售,造成一瓶难求现象愈演愈烈。


对此,茅台集团决定要在中秋、国庆前夕,将向市场集中投放7400吨茅台酒,以“更好满足节日旺季消费需求。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也将合理安排茅台酒市场投放量”。此外,将还要求经销商严格实施“销售80%年度内累计到货量”计划,店面或经营场所直接销售部分不低于年度内累计到货量的60%,团购、批发部分不高于年度内累计到货量的20%,库存比例不高于年度内累计到货量的20%。鼓励经销商加大拆箱销售比例,惠及更多消费者。商超卖场以零售为主,且零售比例不低于每次到货量的95%。


在具体举措上,今年上半年,贵州茅台共砍掉593个国内经销商,而且首次对全国、贵州省内商超、卖场分别招募了3家服务商。此外,茅台今年还对基础管理差、违规销售的25家违约经销商进行了追责处理。同时,茅台酒销售公司在6月份对北京等重点市场开展调研,暂停了1家经销商业务。目前第三方提交了7月调研报告,茅台酒销售公司将研究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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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严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