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近日,各上市公司陆续披露半年报,但董监高家属在此期间违规增持造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却不时发生。唐人神、正邦科技两家猪肉概念股公司于8月12日和13日针对相关违规增持行为发布公告,涉事董监高及家属公开致歉,公司均否认存在内幕交易。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认为,此类情况是上市公司董监高不认真学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结果,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处罚力度以减少该类事件的发生。

 

唐人神:监事配偶增持致两项违规

 

8月12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唐人神”)接到监事龙秋华及其配偶朱玉红的说明及致歉函。此前,二人发生股票违规增持行为,并导致龙秋华的股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8月9日,朱玉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用其个人和龙秋华个人证券账户分别以11.85元/股和11.95元/股的价格,共买入12.07万股唐人神股份,成交金额达143.12万元。然而,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等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明确要求,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由于唐人神预定的半年报披露时间为8月29日,二人的行为构成了违规增持。

 

同时,《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入该公司股票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唐人神披露,5月21日为龙秋华上次减持股份时间,故本次增持行为处于最近一次减持的6个月内,其违规增持的0.92万股构成短线交易。8月12日,龙秋华将本次所得收益2.9万元全部上交公司。唐人神自查后表示,上述增持行为和短线交易行为不具有交易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前,龙秋华曾计划自7月3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9.1万股唐人神股份。但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龙秋华6个月内不能再卖出公司股票,故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8月12日,龙秋华夫妇对唐人神及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致歉,表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正邦科技:财务总监亲属违规买股票

 

类似的违规增持也发生在江西正邦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身上。

 

8月22日是正邦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但在此前不到30日的8月12日,财务总监周锦明的亲属周琳以18.27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1.35万股。

 

正邦科技表示,周锦明在周琳买入公司股票之前并不知情,知悉后立即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做出了“自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会减持正邦科技股份”的处置承诺,同时就本次行为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

 

正邦科技在公告中称,周琳未提前知悉任何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其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公司股票属于个人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各家上市公司半年报进入集中披露阶段,董监高亲属进行股票违规交易却时有发生。对此,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认为,这是由于上市公司董监高学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不够认真、对家属的约束不严格所导致的。“世上不存在非故意这一说,所有高管都会参加内幕交易和打击内幕交易的培训学习,还会发生这种事情,说明违规成本太低。”

 

对于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沈萌认为,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加强自身约束外,相关部门从法律法规上也应该进一步提高处罚力度,不能只是单纯没收收益、道歉、罚款简单了事。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编辑 李严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