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据湖南省益阳市纪委监委消息,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胜林涉嫌职务犯罪,已主动投案,正接受市监委监察调查。


李胜林资料图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李胜林出逃已有十年,本月刚刚投案。

据官方简历,李胜林1951年10月出生,益阳市赫山区人,大专文化,曾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等职务。

2009年4月1日,李胜林出逃,公安部随后发出通辑令。今年8月19日,他主动投案。

据2009年益阳市公安局发出的通缉令描述,李胜林系涉嫌重大刑事犯罪重要案犯,于2009年4月1日12时40分畏罪潜逃。

通缉令显示,李胜林于1951年10月16日出生,益阳市资阳区人,其身份证号为:43230119511016205x,身高1.70米左右,出逃时头发较乱,蓄须,上身着黑色灯芯绒夹克衫,脚可能有伤,穿白色球鞋。

在李胜林出逃两天后,2009年4月3日,益阳市公安局发出通缉令,并承诺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公安部也发出通缉令。



此后,通缉令传遍益阳,在《益阳日报》予以刊登,当地电视台也滚动播出。

通缉令发出后,益阳市纪委还发出《紧急通知》,请求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阳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迅速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全力协助查找李胜林,“一旦发现有关线索和踪迹,迅速报告市指挥中心,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不得有误”。

当月8日,益阳市纪委、政法委联合向全市发布通告称,广大市民必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追逃工作。“凡已经为李胜林出逃、藏匿提供过帮助的,必须在4月15日前向追逃工作指挥中心报告,主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李胜林系侦察兵出身,在被“双规”期间跳楼逃跑。

据当地媒体2009年采访纪检系统人员介绍,当时李胜林因涉嫌受贿被市纪委“双规”,关在一家宾馆的房间,接受办案人员调查。

在“双规”期间,李胜林装作很配合的样子。4月1日中午,他称要上厕所,把水放得哗哗响,以麻痹办案人员,突然把门拉开就往外冲,跑到走廊尽头,有一扇窗挡住了去路,他抬脚踢开窗户,跳下楼去,夺路狂奔。此后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在被“双规”之前,李胜林2008年因牵涉某一案件,被纪委叫去谈话,但他此后消失,为此,纪检部门还在《益阳日报》发布公告,要求李胜林限期到案,协助调查。

至2009年春节前,李胜林回到益阳。正月十五之后,纪委又找到李胜林谈话,后对其实施“双规”,几天后逃跑。

另据李胜林同事的介绍,李胜林于1982年从部队以连级干部身份转业分到法院系统,从书记员、审判员逐步升至审判长、庭长、副院长,在2006年退居“二线”,不再担任副院长。

李胜林的这位同事评价,李胜林做人活络,关系广泛,在益阳有较强的人脉关系。他的一个性格特点是喜欢喝酒,喝醉了喜欢说大话。李胜林醉酒后最牛的一句是:“在益阳,我是老大。”

2009年5月,益阳市外宣办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介绍:李胜林担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搞权钱交易,采取各种手段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记者 许腾飞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