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而落马的西安市环保局原局长罗亚民,在今年7月已一审获刑有期徒刑十二年。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罗亚民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这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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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判决书称,案发后罗亚民向陕西省纪委上缴违纪金额为2216.6119万元,向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上缴违法所得975.423074万元,向宝鸡市中院上缴违法所得426万元、预交罚金100万元。


罗亚民出生于1955年,2005年11月至2012年3月任西安市环保局局长,2012年4至2015年4月任西安市财政局局长,2015年2月至2017年2月任陕西省政协常委,去年4月退休。


去年7月30日,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在西安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派驻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徐令义讲话。据判决书显示,在此4天后,去年8月3日,陕西省监察委就对罗亚民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今年1月《陕西日报》首次披露,罗亚民涉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被查。今年2月13日,罗亚民被宝鸡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同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宣布开除其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通报称,罗亚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


今年7月,宝鸡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罗亚民案。检方指控罪名之一是受贿罪:2005年4月至2017年12月,罗亚民任西安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西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政协西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环保审批、资金拨付、干部任用等方面,为张某、郝某、石某、吴某、陈某、李某等人或其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87.456万元、美元6万元。经过审理,法院对此予以认定。


记者注意到,上述受贿中,罗亚民收受西安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吴某、总经理吴某1的钱,涉及到秦岭别墅问题。


法院查明,2008年5月,西安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吴某,为在办理西京明园房地产项目的环评手续得到罗亚民的关照,在罗亚民办公室将50万元送给罗亚民。2008年8月,为加快项日环评手续的办理,吴某安排该公司业务经理何某到罗亚民的办公室将美元6万元送给罗亚民。


2008年9月,在罗亚民的帮助下,汇诚公司以西安祥峪旅游风景园建设项目的名义取得了西京名园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2010年春节前,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关照,汇诚公司副总经理吴某1到罗亚民的办公室将2万元送给罗亚民。以上合计人民币52万元、美元6万元,罗亚民均予以收受。


庭审中出具了汇诚房地产开发公司祥峪旅游风景园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西安市政府关于秦岭北麓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处理意见的通知等证据。


此外,法院还查明,在2012年12月底的一天,时任西安市阎良区区长王某,为得到市级财政资金的帮扶、倾斜,在市政府旁边罗亚民的车上,向其行贿10万元,罗亚民予以收受。


检方指控罗亚民的另一项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罗亚民个人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部分共计人民币3103.644239万元及美元5125元、欧元500元、加元445元、台币3300元、黄金7463.15克,TUDOR(帝舵牌)手表一块等财产,罗亚民未能说明其来源。


罗亚民的辩护人对指控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名不持异议,但提出了罗亚民1989年停薪留职期间所收入的100万元应不予认定等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认定罗亚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其来源的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03.644239万元及美元5125元、欧元500元、加元445元、台币3300元、黄金7463.15克,TUDOR(帝舵牌)手表一块等财产。


法院认为,罗亚民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交代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预交罚金,真诚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今年7月18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 


记者注意到,除上述问题外,今年2月陕西省纪委监委的通报显示,罗亚民还存在长期占用民营企业老板提供的豪华轿车,违规放贷并获取高额利息,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内部股份,主体责任缺失,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监管缺失、失察失管等问题。


通报指出,罗亚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目无法纪,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新京报记者 何强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