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介绍了江苏省扬州城市房产发展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杨磊投案前的细节。

今年6月,扬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组进驻扬州金房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巡察,杨磊因在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期间曾贪污钱款和收受礼物,听说该消息后心中忐忑不安。

据文章介绍,回到家后彻夜难眠的杨磊在客厅中来回踱步。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杨磊对妻子坦白了自己以前做过的违纪违法事情。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我向组织主动投案,你……你怎么想?”杨磊说。

“为了我们家庭,也为了你个人,我相信组织,我支持你去主动投案!”杨磊的妻子说,“只有主动向组织坦白交代,争取宽大处理,才能实现自我救赎。”

“如果被处分了,以后别人可能会对我投来异样的目光,还有孩子怎么办……”杨磊说。

“你经常说,我们做父母的,要给孩子当榜样。知错要改,做错了事,受到应有的处分,以后才能睡得踏实。不管结果如何,我和孩子在家等你!”杨磊的妻子说。

第二天一早刚上班,杨磊就走进了扬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德广的办公室,主动交代了其在担任扬州金房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贪污和收受礼物的事实,并将随身携带的违纪违法所得和数条香烟上缴。

刘德广对他说:“这样的选择是正确的,接下来如果你能够始终如实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组织上会考虑对你从轻处理。”

当晚,扬州市纪委监委对杨磊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据介绍,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杨磊主动交代自己涉嫌贪污等违纪违法事实,真诚悔罪悔过。

“我从内心深处明白了,一名党员、一名国家干部身在其位,就应该明其理、干其事、思其行、立其德,决不能有任何的私心和杂念,我的教训太深刻了……”杨磊在忏悔书中写道。

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基于杨磊主动投案,主动退赃,如实交代违纪违法事实且情节比较轻微,市纪委监委经过审慎会商,决定此案不移送司法机关,由‘第四种形态’转化为‘第三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今年8月,杨磊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