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大唐原纪检组副组长王元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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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履历,王元春是陕西韩城人,1963年11月出生,曾在陕西、山西的电力系统工作,在大唐集团任职15年。


王元春工作履历一直在电力系统,他早年是陕西韩城发电厂的一名锅炉场工人,逐步升至副厂长、工程师,此后在多个电力公司任职,2003年6月任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任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总经理,后兼任党委书记。


2006年11月,王元春调任山西,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后任党组书记、总经理。2013年7月,他调任大唐集团总部,转型纪检工作,任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主任。


2017年8月,王元春卸任大唐集团监察部主任,继续任纪检组副组长,至今年4月卸任。


另据公开信息,王元春还曾担任大唐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华银电力的监事会主席。


王元春简历


王元春,男,汉族,陕西韩城人,1963年11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入党。


1986年7月至1999年9月,历任韩城发电厂锅炉分场工人、生技科专工、锅炉分场副主任、主任、生技科科长、副厂长、工程师;


1999年9月至2001年4月,任宝鸡发电厂副厂长;


2001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西北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1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西安灞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历任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任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6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


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历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组书记、总经理;


2013年7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主任;


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


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


记者 许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