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 王贵彬)今日(11月21日)上午,北京市四中院在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公房行政管理一案。西城区区长孙硕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北京市四中院出庭应诉。


北京市西城区区长孙硕(中)出庭应诉。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涉案房屋的原承租人为韩某。2002年,经房管部门审核同意,涉案房屋的承租人由韩某变更为韩某之女。韩某于2010年去世。原告张某系韩某之孙,其起诉认为,在韩某既未外迁亦未死亡的情况下将涉案房屋承租人变更为韩某之女,违反了《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七条的约定,请求依法撤销被告变更涉案房屋承租人的行政行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诉房屋承租人变更行为是否合法。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针对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诉讼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

 

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西城区区长孙硕全程参与庭审,并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西城区既是首都核心区,又是老城区,存在相当数量政府所有的直管公房。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直管公房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居民居住及生活条件,近年来通过房屋征收、腾退等方式进行危旧房改造,今天法庭审理的涉案房屋就是在宣西风貌协调区北地块腾退项目范围内。区政府通过一系列工作使公房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切实改善,生活空间得以有效利用,同时降低了中心城区的人口密度,为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做出了贡献。下一步,区政府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公房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为直管公房住户提供更加高效、满意的服务,同时也欢迎大家监督区政府的工作。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王贵彬  编辑 白馗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