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卡拉)2月19日,延安必康发布公告,因2月4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加快口罩等疫控防护品生产,但并未披露公司尚不存在口罩生产业务、尚未取得相关生产资质等可能影响股价的重要信息,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对此,延安必康称,公司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

 

2月4日,延安必康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新沂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必康制药口罩等疫控防护品生产的紧急通知》后,为解决医用口罩生产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公司将尽快完成医护级口罩和防护服生产线的改造,提前做好上游原材料采购、运输等生产保障工作等,力争达到日生产30万只医护级口罩。

 

但在上述公告中,深交所注意到,延安必康未披露尚不存在口罩生产业务、尚未取得相关生产资质等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信息,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形。在深交所督促下,公司才于2 月6日补充披露上述相关信息并揭示风险。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对此,延安必康称,公司针对监管函中提出的问题,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的各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合规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编辑 王鹿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