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日前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4月28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各地正制定实施方案,对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孙华山坦言,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虽然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2019年实现了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起数“三个继续下降”,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但安全生产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风险尚未得到全面有效防控,污染防治、城市建设、新能源等领域新情况新风险又不断涌现,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


“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完善等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高。”孙华山说。


他介绍,三年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今年4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今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主要是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整治工作中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新京报记者 许雯

编辑 樊一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