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产品普及,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发展提速,有报告显示3成以上未成年玩家在游戏中接触到暴力、赌博、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增加。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朱永新认为,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他建议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修订完善网络游戏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受访者供图


动因:当前网络游戏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分级管理制度


“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区别对待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用户,但却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分级管理制度。”朱永新说,当前更多依靠网游运营商自觉遵守。


我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于2010年8月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导违法犯罪,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朱永新表示,通过调研,以及参考相关报告,造成目前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未成年人自控力差,监管缺乏有效手段;行业监管不细不实,缺乏有效强制力,目前只有上海、山东专门成立了网络游戏行业协会,尚没有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导致游戏行业标准不一。


“更有部分企业为了利益,将审批过的游戏通过后期升级修改内容,规避监管;立法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内容宏观,缺少具体的细则和分级方案,执行效果不明显。”朱永新说。


建议:修订完善网络游戏法律法规


针对以上问题,朱永新建议,从网络游戏类别、认证、时长、充值方面建立网络分级制度,由文化和新闻部门审核监管。


具体划分方法,他认为可根据目前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和网络游戏内容(是否包含暴力内容、不良语言、性内容等),从早教类、管控类、限制类、禁止类等方面划分,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建立网络游戏产品分级制度。其中包括实行用户注册登录实名认证分级(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人脸识别等),实行未成年人登入网游时段、时长监管分级,实行游戏充值限额分级等。


监管与评价方面,他建议建立第三方网络游戏分级监督及评价机构,试行行业自主监管,制定评价标准、评价体系。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等部门负责,加强网络游戏分级审查监管,对违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


此外,朱永新建议修订完善网络游戏法律法规。建议立法机构对《未成年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出版管理条例》《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增加“基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网络游戏分级”相关内容,同时各地区也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尽快调整完善相关管理条例内容。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