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7月30日,记者从江苏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了解到,其最新发布的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10期)显示,6批次食品在抽查中不合格,其中包括两款白酒。



通告显示,沭阳县庙头镇佰嘉购超市销售的两批次标称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分别为白瓶、蓝瓶,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随后,新京报记者联系上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此次江苏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抽查的两款白酒在2018年已经停产,“不知道什么情况,还在调查中。”


记者注意到此次抽查的两款白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年3月16日和2019年5月6日。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二锅头酒也多次被查出质量不合格。

 

2011年6月,原北京市质监局通报,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红都”牌北京二锅头,生产日期为2011年2月20日,总酸不达标。2016年3月,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红都”牌北京二锅头,生产日期为2011年2月20日,酒精度不达标。2017年11月,黑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一批次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特酿,生产日期为2013年12月12日,检测出甜蜜素。

 

企查查资料显示,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2月18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白酒等。

 

新京报记者 徐晶晶 实习生 赵方园 图片 江苏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