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9月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徐光受贿一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光利用担任中共周口市委副书记,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5.2794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徐光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3月19日,据最高检消息,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徐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21日,徐光被“双开”。

经查,徐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沉迷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无偿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同不法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职务调整晋升、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对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8月,徐光在河南副省长任上被查。

据公开履历,徐光出生于1960年6月,仕途一直集中在河南,曾在周口市工作14年,先后任周口市长、市委书记,2017年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晋升副部级,直至被查。

此前河南省政府网站显示,徐光为河南省排名第三的副省长,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工作。分管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林业局。

徐光简历




徐光,男,1960年6月生,汉族,湖北当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经济系研究生毕业,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8月参加工作。

1977.08—1979.09,河南省鹤壁市石林公社下乡;

1979.09—1981.07,鹤壁师范学校中文专业学习;

1981.07—1985.04,河南省鹤壁市教育局干事、团委副书记;

1985.04—1988.05,河南省鹤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干事、副科级组织员、青干科副科长;

1988.05—1992.11,共青团河南省鹤壁市委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市青联主席;

1992.11—1996.03,中共河南省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1992.02—1993.12天津大学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工商管理方向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6.03—1997.11,中共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淇县县委书记;

1997.11—2001.03,中共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1.03—2003.12,中共河南省安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3.12—2006.12,中共河南省周口市委副书记;

2006.12—2011.12,中共河南省周口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1.12—2015.04,中共周口市委书记;

2015.04—2017.01,中共周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1—2017.02,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周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2—2017.06,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6—2019.08,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9年8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