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云琦)1月17日,天元实业的IPO遭证监会发审委否决。因2015年至2016年,韵达货运实际控制人的母亲陈美香及德邦投资分别认购天元实业的股份,发审委在审核过程中对天元实业向韵达货运、德邦物流两家公司销售价格的定价政策及其公允性提出询问。

  资料显示,天元实业主营快递物流包装印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 业,其产品主要配套快递物流、电子商务企业,与顺丰控股、韵达货运、圆通速递、邮政速递、京东、百世物流、德邦物流等公司均有合作关系。

  2016年3月,天元实业在新三板挂牌。仅仅1年的时间,2017年4月17日,天元实业向证监会报送了拟IPO材料,计划在创业板上市。2018年1月17日,天元实业上会,被发审委否决。

  在审核中,天元实业因2015年至2016年,韵达货运实际控制人的母亲陈美香及德邦投资分别认购天元实业的股份,发审委对天元实业向韵达货运、德邦物流两家公司销售价格的定价政策及其公允性提出询问。

  据天元实业披露,2015年12月,天元实业进行第一次增资,其中陈美香(韵达货运实际控制人的母亲)认购天元实业125万股。2016年11月,天元实业向5名投资者发行1500万股股票,价格为9.5元/股,其中德邦投资为德邦物流旗下全资子公司德邦投资认购300万股股票,认购总金额为2850万元。

  目前,陈美香及德邦投资分别持有天元实业1.02%、2.45%的股权,分别为天元实业第13大股东、第6大股东。

  另一边,韵达和德邦均成为了天元实业的大客户。发审委称,天元实业向韵达货运及德邦物流销售产品的综合毛利率也持续下降,且2017年1-9月显著低于同期向全部客户销售综合毛利率。

  数据显示,天元实业在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9月向第二大客户韵达货运销售金额分别为6092.42万元、7950.28万元、7522.39万元、6669.13万元;向德邦物流销售运单、快递封套分别交易359.45万元、628.03万元、1963.14万元、1086.94万元。

  据证监会披露,发审委要求天元实业说明,陈美香及德邦投资增资入股时是否存在与业务合作相关的协议,以及2016年、2017年1-9月,同一标准的标签产品向韵达货运与百世物流销售单价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天元实业的综合毛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2014年至2016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21.74%、24.82%。发审委认为,天元实业的毛利率上升速度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要求天元实业说明毛利率上升幅度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等问题。

  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9月天元实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9亿元、5.78亿元、6.7亿元、5.7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05万元、4341万元、5346万元、4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