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草”遇阻后对外授权给4家企业,目前仅澳门一公司生产销售;2月末监管部门再发文称,冬虫夏草功效不靠谱

  青海春天近年来转型求生大事记

  2016年3月29日,青海春天披露,公司明星产品“极草”作为“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以及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的试点工作均已被叫停,将停止“极草”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2016年4月,其子公司春天药用将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技术、专利进行境外授权,分别授权给极草春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吉瑞堂(澳门)贸易有限公司、天元年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正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青海春天公告称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停牌。

  2016年6月17日,上市公司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此前筹划的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4月,公布2016年年报,青海春天主营业务的冬虫夏草纯粉片营业收入同比暴跌83.27%;广告业务收入增长243.31%。

  2018年3月7日,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3385万元收购西藏正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听花酒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跨界白酒市场。

  依靠虫草业务在2015年借壳上市的青海春天,上市不足一年重要的虫草业务被迫停止,公司业务重心逐步转战广告后,3月7日公告,再次跨界白酒行业。这引发了多家媒体质疑。

  而对遭受“黑天鹅”的主营产品极草,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青海春天早在2016年4月就将旗下原本为“极草”系列授权到境外,生产、销售业务均由合作企业进行,青海春天再向得到授权的企业收取一定使用费用或者分成。

  从授权至今已近两年,据青海春天客服介绍,青海春天对外授权的4家企业中仅有1家公司已经在澳门开展了冬虫夏草纯粉片的生产销售业务。而被授权的4家企业均已在2016年支付了相关使用费,有的企业经营范围却未包含保健食品。

  由澳门公司生产的“极草 5X”并没有直接在大陆销售。青海春天官网客服称,澳门生产的“极草 5X”符合了澳门的生产标准。

  此前2016年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称,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到了今年2月末,监管部门再发文称冬虫夏草“功效不靠谱,重金属砷超标,连安全性都无法保证。”这是否意味着,“极草”产品回归内地市场仍然无期?

  两年前将“极草”授权4家企业,目前仅澳门生产

  2016年3月,青海春天旗下的冬虫夏草纯粉片停产。而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2016年4月,青海春天就为旗下的冬虫夏草纯粉片“另谋出路”。

  据青海春天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子公司春天药用在2016年4月,将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技术、专利进行境外授权,分别授权给极草春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吉瑞堂(澳门)贸易有限公司、天元年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正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而授权给这四家公司后,分别由这4家公司在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韩国、泰国注册成立企业,开展相应冬虫夏草纯粉片的工作。

  这里说的“冬虫夏草纯粉片”,也就是此前在市场上火热的“极草 5X”产品。

  青海春天公告显示,春天药用对上述4家相关授权共涉及春天药用冬虫夏草纯粉片52项相关技术、专利,共涉及期末账面资产中的1.85亿元。

  据报告,2017年上半年,春天药用再次与吉瑞堂(澳门)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复一堂(澳门)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协议,春天药用同意吉瑞堂将有关专利授权转让复一堂使用,同时授权复一堂使用与冬虫夏草纯粉片有关的商标。

  而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春天药用虽然对4家企业授权了极草产品的相关商标和专利,但其他3家获得商标、专利等授权的公司并未真正展开销售业务。

  3月16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春天药用官网的客服电话,该客服证实,目前只有澳门的复一堂已经生产了相关极草产品。

  在青海春天旗下子公司春天药用的官网首页,即写有“澳门极草线上商城”的推送图片和链接入口,首页还显示“澳门极草由青海春天提供专利与品牌授权、全程技术支持与品控指导,经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在澳门生产、销售。”

  点开澳门极草线上商城的官网上发现,公司在2017年8月21日面向全球开始出售“极草 5X”产品。并宣传称,“首批产品在一周内售罄”,“澳门极草在生产各个环节上得到了授权方的技术支持和品控指导,产品品质与原来的极草产品完全一致”。

  此外,澳门极草在去年已经展开了推广,2017年11月,在澳门举办的博鳌亚洲论坛发展峰会(澳门)峰会上担任了赞助商。

  新京报记者发现,目前的澳门极草售卖了两款“极草 5X”产品,分别为“极草 5X冬虫夏草纯粉片(经典含片)”的30片/瓶和60片/瓶,两种规格下,每片冬虫夏草纯粉片的规格均为0.25克。在售价上,30片/瓶的为6483元一瓶,60片/瓶的为12639元一瓶。

  据“极草 5X”客服人员介绍,想要购买“极草 5X”产品,目前只有通过澳门极草官网订购和前往澳门本地购买两种方式。而在澳门极草官网上显示,30片/瓶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累计评论为36条、60片/瓶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的累计评论为52条。上述评价中,消费者的ID均显示为我国大陆的手机号码。

 

 

  被授权4家均已付使用费,有的不经营保健食品

  除了澳门的上述一家企业,另外三家企业中,目前并未从事过相关的生产活动。天眼查资料显示,天元年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销售保健食品等业务,且公司的“销售保健食品”业务的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8月15日。

  极草春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分别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食品等业务。海南正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生物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信息咨询;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的销售。

  将主要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技术、专利授权出去,青海春天如何获益也受到关注。在“上证e互动”上,有投资者就曾提问,“新产品在澳门合作公司生产,具体合作方式是怎么样的,利润如何分配?”

  据青海春天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在授权的交易价格上,上述4家公司采用“每个区域的年专利使用费为1200万元或销售额的5%和1200万元孰高的标准向春天药用支付相关费用。”

  据2016年年度报告,上述四家公司均已支付相关使用费,但年报中未披露授权技术、专利获益情况。

  “极草”在澳门“合格”被作为食品管理

  之所以转战境外,和青海春天冬虫夏草纯粉片业务在国内遭受的监管有关。那么“极草 5X”还有可能回归吗?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极草 5X”在2008年就上市销售。2015年,青海春天的纯粉片业务收入达到了11.17亿元,而营业成本仅为5亿元,毛利率达到了55.21%。

  2016年2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称“近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对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的监测检验。检验的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中,砷含量为4.4~9.9mg/kg”、“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

  上述消费提示还称,“有关专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砷限量值为1.0mg/kg,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当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发《监管问询函》称,鉴于你公司主营冬虫夏草类产品,请你公司核实公司冬虫夏草类产品是否存在《消费提示》所述的风险,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药品食品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

  在2016年2月6日,青海春天发布公告回应称,公司各项试验结果均显示,以净制冬虫夏草为原料的冬虫夏草纯粉片安全无毒。

  紧接着的2016年3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年3月末,春天药用收到青海省食药监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停止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而时至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冬虫夏草态度或仍无转圜。

  2018年2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发布一篇名为《这4种保健品不保健,千万别花冤枉钱了!》的文章,其中认为,“在目前的科学文献中,对虫草的研究大多数都是中国人做的,而且研究水平基本上处于‘成分识别’的层次。”,“没有什么高质量研究能证明冬虫夏草对人体健康有特殊功效。”,“功效不靠谱,重金属砷超标,连安全性都无法保证。”

  那么目前,已经在澳门生产并销售的“极草 5X”产品是否合规呢?

  在澳门极草官网中对“极草 5X”冬虫夏草纯粉片的介绍中称,该“极草 5X”冬虫夏草纯粉片由澳门卫生局审批分类为非药物(西药)、中成药或传统(天然)药物,按照食品相应法例进行管理。

  澳门极草称,根据澳门《食品安全法》及相应法例所要求的标准,“极草 5X”冬虫夏草纯粉片完全符合澳门对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等物质的限量规定。在重金属或有毒元素检测中,“极草 5X”冬虫夏草纯粉片的砷(无机)显示为“合格”。

  据澳门复一堂官网介绍,澳门复一堂在获得冬虫夏草纯粉片发明者——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专利与商标授权基础上,经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按照极草产品的生产条件与工艺技术设备要求,建成了补健食品制造厂。

  3月16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极草客服了解相关情况,公司客服回应记者称,“澳门复一堂生产的极草含片是当地卫生局批准生产的,对于它的质量您是完全可以放心的。”但就该产品是否符合目前国内的相关标准,该客服却称自己并不清楚。

  而2016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中称,“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

  新京报记者 李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