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白金蕾)今日头条认错了!3月30日凌晨,今日头条针对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的其广告页面存在违规二次跳转的行为发表声明。

  声明中,今日头条向用户及受影响商家致歉,对涉事员工进行处理,并公布了紧急解决方案。针对新京报记者的进一步求证,今日头条称,目前以官方声明内容为准。

  上述《经济半小时》栏目指出,今日头条在广西南宁的广告投放中存在违规“二跳”行为,即通常首个广告页面内容合规,二次跳转后页面内容存在利用代言人进行药品推介的行为。栏目还对今日头条在广西南宁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暗访,证实了二次跳转广告的存在。

  《经济半小时》认为,此类违规广告通常存在于今日头条针对二三线城市推送的信息流广告中,内容为针对鼻炎、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症的药品广告。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广告代言人包括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今日头条在声明中回应称,上述违规行为是四川分公司网服组两名员工以及南宁代理商员工在外部利益的驱动下,做出的逃避今日头条广告审核制度违规行为。并已对报道中涉及的四川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开除处分、永久终止与上述南宁代理商的合作,对栏目中涉及的违规广告进行了下线处理、封停了广告主账号。

  在今日头条看来,报道中涉及的二次跳转广告,也是其广告体系一直进行打击的,此外,篡改广告页面内容、用非法产品套取合法产品的广告资质的行为也是其严厉打击的。

  针对上述风险,今日头条采取以下三项紧急措施:对跳转后的广告页面增加弹窗风险提示;开放违法广告用户举报通道;对广告主资质进行再次审查,强化违规广告的机器巡查力度。

  一第三方网络安全专家就此回复新京报记者称,这种广告跳转,主要是逃避监管规则。第一跳的广告可能是通过审查的,第二跳则指向违规广告,成功逃避了监管系统。这种行为可能是违规的经营者在做,也可能是黑客入侵或者网络劫持。但第二层内容肯定是违规操作的,内容应该是由广告主提供的。今日头条通过内部流程加强是可以监测到的,也能通过制度来解决,但头条今天才上线风险弹窗提示,确实有点晚。至于,每个人看到的广告不同,与头条的个性化推荐相关。

  新京报记者就此咨询工商部门相关人士,对方称按照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需要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上述人士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电子信息发送的广告,将不止局限于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电脑软件、手机应用等都符合这个规范,尤其应该符合“一键关闭”的规定。对无法“一键关闭”、未经允许擅自发送、不标明拒绝接受方式的广告,广告主应受到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已经发现违法广告不加以制止、删除的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