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梁辰)4月24日,香港交易所盘后发布消息称,为拓宽香港上市制度,新修订的《上市规则》条文将于4月30日生效,有意按新制度申请上市的新兴及创业产业公司可于该日起提交正式申请。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我们的市场更加与时俱进、更具竞争力,这一重大改革将让香港成为孕育创新公司的摇篮。”

  作为上市改革的一部分,港交所在《主板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新增三个章节并对现行条文作相应修订,包括容许未能通过主板财务资格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容许拥有不同投票权构架的公司上市;为寻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公司设立新的便利第二上市渠道。

  业内人士表示,酝酿四年之久的上市制度改革即将靴子落地,这是1993年H股开放以来,香港上市政策力度最大的改革。港交所网站显示,1993年首家H股公司上市至今,内地公司已在香港集资达到5万亿港元。

  2月23日,港交所发布了咨询文件《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与2017年12月发布的《有关建议设立创新板的框架咨询文件》的市场《咨询总结》方向大致相同,并进一步细化了“同股不同权”、生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以及创新产业公司来港第二上市的要求。港交所召集了包括银行、律师和投资者在内的市场参与者进行过为期数周的磋商。

  港交所披露,共收到283份响应咨询文件的意见,广泛涵盖香港市场的持份者。交易所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在审阅市场响应意见后,现已在咨询总结厘清若干细节,并因应市场意见调整了当中部分规则条文,平衡各方,进一步完善上市制度。

  所谓“同股不同权”,是指管理层将公司股票设置位高、低两种投票权,高投票权由管理层持有,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成为B类股;低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称为A类股。

  新规打开双重股权结构上市之门,意味着,香港交易所结束了1989年以来实行的“同股同权”政策,赋予公司创始人比普通股东更大的投票权,一批高估值的科技公司将受益。因为科技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大量稀释股权,为了保障公司对发展的控制权,大多采取了“同股不同权”。

  港交所在24日消息中表示,认同尚未有收益的公司及拥有不同投票权构架的公司均有潜在风险,因此提出加设适当的措施保障投资者,包括厘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的详尽准则、提高市值要求,以及加强披露规定。

  李小加近日表示,出台新规的部分原因是中国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决定在纽约上市而非来港上市。三年前,阿里巴巴曾寻求在香港上市,但因港交所无法接受阿里巴巴“同股不同权”的安排,而宣告失败。

  彭博2017年6月数据显示,116 家将美国作为第一上市的中国内地公司中,有28%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合计市值达 5610 亿美元,占所有美国上市中国内地公司市值的 84%,相当于香港市场总市值的15%。

  一位港股分析师告诉记者,新规定将直接利好小米科技等今年计划上市的公司。4月20日,李小加曾表示,小米、沙特阿美、蚂蚁金服都会来港上市,对此有信心。其中,石油巨头沙特阿美(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来港上市只是时间问题,而小米如果没有来港上市会感到惊讶。

  金融时报援引消息人士称,蚂蚁金服将在2018年底或2019年在海外上市,上市地点很可能是香港。而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称,小米上市后市值可能达到1000亿美元,将成为2018年“全球最大的科技股IPO”。

  其他交易所正在进行调整,以鼓励更多处于快速增长的创新行业的企业上市。新加坡交易所2018年早些时候表示,正在就允许公司以双重股权结构上市进行磋商。中国监管部门则在3月发布了相关政策,吸引已经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大型科技公司回归国内上市。

  除了向中国科技公司上市打开通道,香港正在与中国内地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帮助两地科技创新公司协同发展。腾讯公司CEO马化腾在首届粤港澳大湾区论坛上表示,最近五、六年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中国企业正在赶超全世界。

  业内人士称,香港将超过美国成为聚集更多中国科技公司上市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