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公布四项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措施,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扩大

  新京报讯 (记者侯润芳 实习生杨婷)4月27日,银保监会公布了四项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措施,包括推动外资投资便利化,放宽外资设立机构条件,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

  中国金融业开放步伐加快。今年4月在博鳌论坛上,中国宣布将大幅放宽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市场准入。央行行长易纲也在论坛上透露了中国金融开放具体举措。

  据银保监会发布,在推动外资投资便利化方面,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设置限制;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在放宽外资设立机构条件上,包括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子行和分行,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

  在外资机构业务范围上,包括全面取消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业务需满足开业1年的等待期要求,允许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单笔人民币定期零售存款的门槛至5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对外资机构监管规则方面,对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实施合并考核,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

  对于金融开放措施,花旗中国行长兼CEO林钰华说,花旗表示欢迎并感到振奋,将依据此目标评估符合自身优势的机会以期获得持续成长。

 

 

  ■ 解读

  外资机构将起到补充作用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金融开放可以丰富中国金融体系,使其结构更加多元化,竞争更充分,从而改善中国金融体系的效率等。随着外资参股中资金融机构,可以带来国际业务方面的管理经验、技术等,有利于完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

  对于银保监公布开放措施,温彬认为,从外资诉求看,放宽股权比例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高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外资机构会根据自身战略定位以及合作机构自身的特点,来决定新设机构、参股还是并购,会进行综合考虑。”

  一家上市银行高管表示,未来国内银行面临的既有银行间的竞争,也要和外部金融科技公司竞争。“目前国内银行的动力不在于做多大,国内银行更迫切的是希望在金融科技领域寻找成长空间和优势。”

  温彬认为,目前中国形成了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更多起到补充的作用。

  相关法规制度正加快完善

  银保监会介绍,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近期即将推出包括《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等。同时修改多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落实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开放措施。

  在持续完善法规制度的同时,银保监会将同步受理对接各项开放措施的准入申请。“近期已有来自英国、日本、新加坡的商业银行以及来自法国、德国的保险机构表达了在上海等地新设机构或增持股权的意向,银保监会将根据既定的开放方案做好政策和准入辅导,推动一批项目适时落地。”银保监会表示。

  “从中国推进决心看,金融开放的进程比较快,很快会有一系列政策出台。”温彬表示,不涉及法律的条例措施容易落地,涉及法律层面的措施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

  中国金融安全不会受冲击

  “金融开放过快确实可能出现一定的金融风险,但中国金融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金融机构自身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和改善,同时金融监管的能力和监管框架也在同步提升和完善。可以说,进一步对外资开放不会对中国的金融安全带来冲击。”温彬表示。

  一家上市银行高管表示,引入外资不会成为主流,外资也不一定会“一窝蜂”进来,城商行引入外资可能性比较大。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取消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中国银行业不会受到冲击。”郭田勇解释,首先从目前中国银行业的盈利和估值水平看,外资在多大程度上参股,还具有不确定性;其次,即使外资参股中国大型商业银行,也难以占据绝对控股的地位;第三,外资可能更多参股中小商业银行,这是否会引发金融风险?目前银行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带来很大的风险。